一九三七年的盧溝橋事變點燃了抗日的炮火。那年我十歲,不久,戰禍延及家鄉揚州,我的外婆劉氏見情勢危急,趕緊召集家人開會磋商,逃避戰火兵難,以決定去留。沒想到一個個都爭著與家園共存亡,在僵持不下時,外婆的一句話令我們茅塞頓開:
“大家不可以同歸於盡啊!”
當我們逃離家鄉百裏以外,再度遙望故裏,隻見遠方一片火海,大家在驚惶難過之餘,無不慶幸能逃過此劫,外婆的那句話也就深深地植入了我幼小的心田。
十二歲那年,我將出家的意願告訴母親,她噙著淚水說道:“李家這棵樹上結的三顆果實,就看你這一顆怎麽紅了!”
我俗家姓李,兄弟三人,我排行老二,後來如願出家,及至和母親睽違四十餘載,彼此再度見麵時,她已是白發皤皤、皺紋滿麵的老嫗。兄弟告訴我:數十年來,她每日思我心切,夜夜淚濕衾枕直到天明。我故意問母親:“當初您怎麽舍得答應讓我出家呢?”她說:“家鄉的文化教育落後,留你在家,恐怕會誤了你一生,何必同歸於盡呢?”其實這個答案早已在我心裏,如今隻不過是作個印證罷了!我早就知道:堅強的母親秉承外婆的深明大義,不會要求我們聚守在一起,讓兒女們“同歸於盡”的。
出家後,我曾到各處的名山古刹參學,過去佛學院封閉保守的教育,與青少年天真活潑的思想格格不入。記得我們曾經上書院方,建議設立運動場,糾察老師不但不接受,還要全班罰跪,以為懲誡。為了不希望大家“同歸於盡”,我勇敢地獨往承擔,以免大眾受罰。另外一次,全班同學以交白卷來抗議老師授課不講究方法,教務處追究原因,我自願前去認過,代眾接受處罰,以免大家“同歸於盡”。雖然幾經責罰,乃至一度被師長們視為問題學生,但是想到佛陀在因地修行時,為著不願大家“同歸於盡”,還曾經舍身飼虎,葬身魚腹,我這一點小小的犧牲,實在不算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