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佛教·世俗

第十八章 佛教與舞蹈

舞蹈是人類最古老的藝術之一。上古時代,民智未開,往往以請巫師藉祝禱儀式來祭神娛神,禳災祈福;群居的部落也在參與祭典舞蹈中增加共識,凝聚力量。當人類文明日益發達之後,舞蹈逐漸從宗教氣氛中脫離出來,變成自我娛樂、紓解壓力、交誼聯絡、表達感情的活動之一。隨著時代的進步,各種宮廷舞、土風舞、社交舞、芭蕾舞、劇場舞等,乃應運而生。盡管如此,宗教舞蹈因具有特殊意義,在藝術上仍占有一席之地,尤其佛教舞蹈在藝術上更是貢獻良多。

首先從諸經律中,我們就可以看出舞蹈在佛教中占有重要地位,例如:《華嚴經》記載,佛陀在證悟菩提的最初三七日中,曾勉勵諸大菩薩應學習歌舞伎藝,並以之作為度生的方便;《摩訶僧祇律》中,佛陀也以迦葉佛般涅槃後,吉利王以一切歌舞伎樂供養佛塔為例,垂示弟子們:不論是如來在世時或涅槃以後,“為饒益世間,令一切眾生長夜得安樂故,應以一切華香伎樂、種種衣服、飲食盡得供養”;《法華經》描述大通智勝王佛久坐道場,斷除煩惱,但佛法不現在前,諸天龍神即以香花、伎樂不斷鼓勵,直到大通智勝王佛成就菩提為止;《悲華經》記載,佛陀說完修持一切行門的十種方法之後,欲界諸天心開意解,以種種歌舞來表達心中的法喜。凡此都說明了佛教舞蹈不同凡響的特殊性質。

在印度,除了佛經記述佛世時的歌舞盛況之外,佛滅以後,馬鳴菩薩所編的《舍利弗之所說》是古印度著名的戲劇,戒日王所作的《龍王之喜》是佛教大型歌舞的濫觴。此外,從山琦遺跡的雕刻及阿旃陀石窟的壁畫等,都可以看出佛教徒以歌舞戲劇弘法利生的熱忱。

中國舞蹈自佛教傳來之後,從中吸收了許多精華。我們從敦煌、雲岡、龍門等石窟中曆代的壁畫、雕刻,目睹飛天[1]千姿百態、飄逸優雅的身形,就可見其端倪。史書中,對於佛教舞蹈的描述更是令人目不暇接,例如《洛陽伽藍記》裏,記載南北朝時佛教在節慶時舉行樂舞的盛況:“景明寺在八日節中,梵樂法音,聒動天地,百戲[2]騰驤。”景興寺“飛天伎樂,望之雲表”。“舞袖徐轉,絲竹寥亮,諸妙入神”。隋唐時代,佛寺除了繼承南北朝時期民俗歌舞的活動之外,還舉辦廟會、戲場,將各種民間流行的節目均匯集於此,而宮廷中所流行的天竺樂、龜茲樂、西涼樂、胡旋舞[3]等(在中國,樂包含音樂和舞蹈的意思)也都是隨著佛教傳來的舞蹈,後來成為中國的民族舞蹈。其中“秦王破陣舞[4]”是由唐太宗依龜茲樂所親自設計的舞式,據說觀者“莫不扼腕踴躍,凜然震悚”,後來傳到日本,風行一時;而由擅於歌舞的唐明皇創作的“霓裳羽衣舞”,將婆羅門舞曲、西域舞曲及漢族舞蹈熔於一爐,堪稱中國舞蹈史上的一顆明珠。此外,“五方獅子舞”源於《佛說太子瑞應經》中的典故,直到現代仍經常在慶典中表演,視為辟邪呈祥的象征;“缽頭舞”又稱“撥頭”或“拔頭”,是從南天竺拔豆國傳來的麵具舞,據說極有可能是中國平劇的初步形式,最起碼《蘭陵王》和《踏搖娘》完全是模仿此一印度舞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