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門中,語默動靜安詳,一切合宜合法,就是禮儀。僧團講究“三千威儀,八萬細行”[1],用意在培養一個人出眾的威儀。昔日馬勝比丘以威儀度化舍利弗[2],成為千古的佳話。因此,樹立良好的形象,不但是做人的基本條件,更可以成為度眾的方便法門。
身語意的行止,表現在外,就是生活的禮儀。一個人如果站沒站相、坐沒坐相、衣冠不整、談吐庸俗,這就是缺乏生活的禮儀。因此,佛門中的四威儀:行如風、坐如鍾、立如鬆、臥如弓,就是從行立坐臥來訓練威儀。現代的禮儀規範,範圍可擴大為生活六威儀:坐姿如鍾,必須穩重;站立如鬆,必須正直;容貌如鏡,必須明淨;行止如法,必須合理;視聽如教,必須受益;思想如水,必須清淨。
此外,《沙彌律儀》中也有關於生活禮儀的規定:
第一,事師:不直呼法師名號,不議論僧團是非,非時非地不拜[3],不宜走在師前,不宜站在師的上首,不應與師辯解。
第二,入眾:不爭先恐後,不爭坐處,不於座上遙相呼笑;不奔跑跳躍,不比手畫腳,不私下耳語;眾中有失儀者,當隱惡揚善。嗬欠當以衣袖掩口。
第三,起居:洗麵當惜福,不浪費用水,不得噴水濺人;漱口時,不得講話;如廁時,亦應靜默;不可人前高聲,隨地涕唾。
第四,共處:不因小事爭執,若大事難忍者,亦須心平氣和,以理辯論。初見應該微笑問好,年幼年長問好,皆應以禮相待,要讓人有如沐春風之感,要把歡喜帶給別人。
第五,飲食:不含食語,不嚼食有聲,挑牙宜以袖掩口;行食未至,不生惱怒;不撿粗細,飲食時沒有喜惡之分;不以舌舐食等。
第六,禮佛:佛前中央是住持位,不宜禮拜;有人禮佛,不從其前經過;手持經像,可舉示眉間,以為作禮;禮拜大德外,應對佛作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