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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是福報,用錢是智慧

有了錢財之後,如何處理這些財富,運用得當,也是一門學問。《般泥洹經》《雜阿含經》和《心地觀經》中都提到,智者居家應“恭儉節用”,合理消費,一份作為日常家用,一份儲存以備急需,一份幫助親戚朋友,一份布施培德。如果“懶惰懈怠、賭博嬉戲、喝酒放逸、飲食無度、親近惡人、邪**浪**”,錢財便會很快耗用殆盡。

佛經還告訴我們財富為“五家共有”,哪五家?一是“水”,大水來了,統統淹沒;二是“火”,水火無情,火會燒掉;三是“官家”,財產有可能充公,被沒收;四是“盜賊”,強盜小偷,他都有份;五是“敗家子”,防都沒有辦法提防。所以不管有多少錢,終究有散壞的時候,能夠布施結緣,擁有“信、戒、慚、愧、聞、施、慧”,以及“六度”“四攝”等法財,才是究竟的財富。

學佛不一定要以窮苦為清高,佛教鼓勵在家信眾可以榮華富貴,可以營生聚財,如《大寶積經》說:“在家菩薩如法集聚錢財,非不如法。”隻要“平直正求”,而且有了財富以後要“給事父母妻子,給施親友、眷屬、知識,然後施法”。《雜阿含經》裏有一首偈語:“一分自食用,二分營生業,餘一分藏密,以擬於貧乏。”例如你一個月有十萬元的收入,應拿出四萬元來經營事業,兩萬元作為家庭生活所需,兩萬元儲蓄以應不時之需,剩餘之兩萬元用以布施,回饋社會,救濟貧乏。

此外,在《大寶積經》中,佛陀以波斯匿王為例,告訴我們財富處理的方法。由於波斯匿王已經不需要為生活計算,因此分作三分:三分之一用來供養宗教;三分之一用來救濟貧窮;三分之一用來奉獻給國家作為資源。《涅槃經》中對財富的處理方法則說,除了生活所需之外,分為四份:一份供養父母妻子,一份補助仆傭屬下,一份施給親屬朋友,一份奉事國家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