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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是弘法修道的資糧

“企業”是社會現代化的名詞。為了更成功地經營企業,近年來衍生出“企業管理學”等顯學。企業的種類有工業、商業、文娛事業等;有國家經營的公企業,也有私人經營的私企業,不一而足。我認為企業是有計劃的組織體,如國家、社團、宗教、文化、慈善、教育等,從某種意義上都可以成為企業。

佛教很重視企業理念,當初佛陀就是本著有組織、有計劃的企業精神創建僧團的;唐代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也具有企業思想;近代太虛大師整理僧伽製度,是企業精神的展現;乃至佛光山倡導人間佛教,用企業精神管理佛教事業。因此,企業的定義不一定是指社會的工商企業。

佛教徒常有一句話叫:“弘法為家務,利生為事業。”弘法,講究權巧智慧、方便法門;利生,要考慮社會大眾的需要。不論弘法或利生,都必須通過良好的組織與完整的規劃,才能順利地接引眾生進入佛法的堂奧。從另一個角度看,出世的佛教雖然不以營利為弘法事業的目標,卻不能因此否定佛教事業在管理方麵的成就和貢獻。因為人間佛教是“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業”,兩千多年曆史的佛教恰為企業界提供豐富的資源,而佛教有組織、有製度、有規劃的教育、文化、慈善、修行事業不僅續佛慧命,更促進社會的祥和進步,所以佛教的企業精神實在不可以與一般的“商業行為”等同視之。

一般的商業化經營以營利、賺錢為目的,佛教講究的是服務、奉獻、布施、喜舍。佛教認為生命的目的不在於賺取個人有限的金錢,財富也不隻是有形的金銀財寶,應該擴大來看。佛教認為財富的種類有:

狹義的財富、廣義的財富,

有形的財富、無形的財富,

現世的財富、來生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