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在有愈來愈多的外籍新娘,包括越南、印尼、泰國等,彼此因為來自不同的國度,文化背景、思想觀念、生活習慣等諸多差異,能夠幸福美滿的固然有之,但多數成為怨偶,甚至衍生出“家庭暴力”的問題。所謂“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具有親密關係或血緣關係的成員間發生的虐待和暴力行為。
一個家庭裏不管是男人大打出手,或是女人河東獅吼,都是家庭的不幸。家庭暴力最後往往導致悲劇收場,例如妻子受不了虐待憤而殺夫,或是丈夫虐待妻子致死。最可怕的是在“家庭暴力”下長大的兒童,身心不平衡,人格不健全,日後又可能成為另一個施暴的問題人物。
如何才能化解家庭暴力?正本清源之道是家庭裏的每一個分子對家人的愛要寬容、體諒、升華,懂得互相尊重與包容。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組織,是人生的避風港,是最安全、最溫馨的地方。佛教經典裏有指導男性如何為人丈夫的《善生經》和指導女性如何為人妻子的《玉耶女經》,都記載著男人要懂得愛護妻子才可名為男人,女人要知道敬事丈夫才可名為女人。
例如妻子要身兼母婦、臣婦、婢婦、夫婦、妹婦之職,要把先生當成孩子一樣疼愛,當成君王一樣敬重,當成主人一樣順從,像夫婦一樣互相敬重,像兄妹一樣相互提攜。而丈夫要當君子般憐惜妻子,當英雄般保護妻子,當勞工般為妻子服務,當禪者般給家庭歡笑幽默,要實際負起養活家庭的責任。
一個家庭如果夫妻雙方個性不合,無法一起生活,甚至演變成為家庭暴力,到底可不可以離婚呢?站在人間佛教的立場來看,當然希望大家能組織幸福美滿的家庭,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但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基本上佛教並不讚成離婚,但是如果到了水火難容的地步,也要好聚好散,畢竟人和人之間,適性者同居。如果人心、人情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還是讓它水歸水,火歸火,勉強在一起,不如彼此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