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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

男女之間,正當交往,經過一段時間的相互了解,彼此情投意合,兩情相悅,於是順理成章結為夫妻,所謂“但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這是值得祝福的美事。隻是現在的社會,男女“牽手”愈來愈普遍,男女“分手”也愈來愈平常。有的男女,交往一段時間後,雙方感覺互不適合,於是好聚好散;但也有的男女,其中一方想要“分手”,另一方不願“放手”,結果讓“分手”變得千難萬難。分手的原因很多,分手的方式當然也就千奇百樣,茲略說如下:

一、藕斷絲連:時代進步,民風愈來愈開放,現代男女時興“試婚”或“同居”。因為沒有婚約束縛,男女之間的分分合合、合合分分,自然視為稀鬆平常。隻是這種“藕斷絲連”的分合,要想建立美滿的家庭也難。

二、斬釘截鐵:有一種男女,分手的時候,彼此不留一點情麵,也不留一絲餘地,隻要分手,就各不相幹。這種“斬釘截鐵”的分手,倒也幹脆。

三、趕盡殺絕:有的情侶,相愛時萬般親密,到了分手的時候,愛有多深,恨也有多切。尤其對自己曾經愛過的人,再也不容許他與別人成雙成對,因此“趕盡殺絕”地想置對方於死地,這是屬於嫉妒心重的一類。

四、同歸於盡:有的男女,性格剛烈,當他發現對方移情別戀而提出分手時,自己心有不甘,因此采取“同歸於盡”的手段,這是最下等的分手。

五、互相成就:相對於上述同歸於盡的情侶,有的男女相愛,最終雖然因故不能結為夫妻,但分手後還是成為朋友,並且衷心祝福對方找到更理想的終身伴侶,這種“互相成就”的分手方式,最為理性,也是最好不過的事。

六、抱憾終生:有的男女,互相深愛對方,彼此論及婚嫁,並且得到雙方家長的同意,眼看著即將成就一樁美滿姻緣,卻因細故口角,彼此意氣用事而分手,最後各自男婚女嫁,但心中始終忘不了對方,如此“抱憾終身”的分手,真是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