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佛法與義理

§四、行為上的懺悔與心理上的懺悔

我們平日在身、口、意三業上,不知造了多少的罪業:身體所造的罪業如殺生、偷盜、邪**;口說所造的罪業如妄語、惡口、兩舌、綺語;心想所造的罪過如貪欲、瞋恚、愚癡。這些身、口、意行為上所造的惡事,稱為“十惡”,也就是十種過失。

自古以來,有許多大德撰寫過不少懺悔偈文,無非是勸世人去除三業上的過失。譬如梁朝簡文帝曾作過《六根懺悔文》,為眼、耳、鼻、舌、身、意懺悔;梁武帝也作過《摩訶般若懺悔文》《金剛懺悔文》;對聲韻學有極大貢獻的文士沈約,也作過懺悔文;陳文帝作過《妙法蓮華經懺悔文》;寶誌禪師作過《梁皇寶懺》;悟達國師作過《慈悲三昧水懺》,曆代各朝文士君主的類似作品不計其數,可知不僅出家人要修持懺悔,一國之君要行懺悔,甚至全國國民都要行懺悔,如此國民道德必然高尚,社會風氣也會和諧。

佛教徒如何從行為上懺悔呢?我們可以隨時隨地從下麵四種行為上,成就自己的慚恥正覺:

1.說好話來懺悔:無論對什麽人、什麽事,都抱著慈悲喜舍的心情,以好話去讚美,這就是懺悔。佛經上說:“甘露及毒藥,皆在人舌中。”為人好口齒,既能助長他人善根,又能增益自己德行,何必吝嗇呢?

2.捐善款來懺悔:如修橋鋪路、冬令救濟等多行布施,多做功德,既能驅伏貪愛,又可以惠施眾生,也是一種懺悔。

3.勤勞服務來懺悔:發心為大眾服務,到寺廟發心勞作,來懺悔自己的罪業,《法句經》上說:“履仁行慈,博愛濟眾,有十一譽,福常隨身。”這種懺悔方式,也是種福田。

4.成就他人來懺悔:多為別人著想,多成就他人好事,譬如撮合別人的美滿姻緣,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在荷蘭有一個小人國,據說建設小人國的主人,是基於當初沒有滿足自己的孩子希望擁有玩具的願望,後來小孩子死了,爸爸慚愧懺悔不已,因此建了小人國,供給天下兒童遊玩,來懺除自己心中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