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星雲日記.44,放光

十二月 十八日 星期三

晚八時,為前來參加水陸法會的信眾們開示。

做一個佛教徒的責任是求法、護法,進而弘揚佛法,因為有了佛法才會有辦法——

一、求法:一般人求財、求金錢、求名、求利、求升官、求發財,都比較容易,但是求佛法就不容易。古德為求半偈佛法而舍身、禪宗二祖慧可斷臂求法、玄奘大師西域取經“寧向西方一步死,不回東土一步生”、密勒日巴“將身心三業供養師父”的精神,都是求法的最具體表現。

二、護法:有人用口來弘揚佛法,有人用筆寫文章來傳播佛法,有人用錢布施、發心印刷經典來流通佛法,這些都是在護法。用法布施來護法方式尚有——

1.書寫:書寫經律論以廣為流通。

2.供養:尊敬有經典或有佛法之所在。

3.施他:為他人說正法並施經典教化。

4.諦聽:注意聆聽他人誦念經文。

5.披讀:自翻閱經典讀誦。

6.受持:受納教法憶持不忘。

7.開演:為他人說教使其信解。

8.諷誦:宣揚經文,使他人產生喜悅。

9.思惟:思惟佛陀所說法義。

10.修習行:修習佛陀所說之法。

護法最大的原則是護道勝過護情,護持大眾為先,而非護持個人。在座大家回來參加水陸法會,用具體的行動來昭告自己對信仰的堅定,尤其在社會亂象、邪教彌漫的風氣中,這是最好護法、護教的表現。

三、弘法:佛光山一切弘法事業,都是應信眾們的需要而設立的,故弘法工作要靠十方大眾一起來護持。很感謝海內外的信眾們,對佛光山道場的護持。

大家如此虔誠的回山求法,希望把參加水陸法會的功德、歡喜、平安、佛法,一一帶回去。

信眾陳婉容小姐,寄了一本《健康小常識》給我,內容有些保健常識值得一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