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百年佛緣:行佛篇

我推展社會運動

佛光山自開山以來,即秉承佛陀的教法,

以提倡人間佛教、建設人間淨土為宗旨,

積極走入人群、走入社會,

實踐“六度波羅蜜”、“八正道”。

為此,我也曾發起多項現代佛教的社會運動。

這許多的社會運動,

雖然期限有長有短,

但必定都發揮了一定的影響力,

它讓大家知道,

這個社會上還是有很多人關心國家、社會,

他們不一定都是大富長者,

像平民老百姓發心捐獻的一塊錢、一百塊錢,

同樣是助長社會的好人好事。

要說“我與社會運動”,應該從佛教最初的集會,也就是佛陀最初說法傳教說起,這可說是佛教社會運動的源頭。

佛陀成道後,一生在印度弘傳教化,可用一首偈語表達:“華嚴最初三七日,阿含十二方等八,二十二年般若談,法華涅槃共八載。”佛陀的弘教,從講說《華嚴經》、百萬人天集會聽講開始,經過《阿含經》而到彰顯大乘精神的《般若經》,最後用八年的歲月宣說《法華經》、《涅槃經》,都是為了因應不同根性眾生的需求,說法內容也有所調整。

佛陀除了善於觀機逗教,再以地點來觀察,佛陀的弘法運動時而在祇園,時而以靈鷲山為中心,時而在恒河兩岸,時而率領弟子遊行各方。佛陀偶爾也應信徒之請去為他們家庭普照,比方到須達長者的家中,度化剛強驕慢的媳婦玉耶女,也曾獨自冒險去感化殺人魔王鴦掘摩羅。

佛陀以慈悲智慧善巧接引各階層的眾生,佛弟子們也經常被派遣到各地弘法。尤其佛陀主張“四姓出家,同為釋子”,這是佛教倡導“平等”思想的具體行動;提出“人人皆有佛性”,這是佛教對“民主”精神的高度彰顯;教導大家“奉行五戒,不侵犯他人”,這是佛教“自由”真義的積極詮釋。因為一個人唯有尊重他人,自己才有可能獲得真正的自由。從這些方麵來看,佛陀確實是一位從事“平等、民主、自由”改革運動的社會運動者,也可說是人間佛教社會運動的先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