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星雲日記.6,不請之友

八月 二十五日 星期六

早上和心平、慈惠、慈容、依空、慧軍等提到,我在書中看到一則故事——

“某甲要過河時,看到橋被水衝走了,就到寺院內把一尊木雕的神像抬出來,架在岸上當橋過。

某乙看到,嘴邊直喊:罪過!罪過!怎可如此褻瀆神像!趕快把神像供回寺院,並以香花水果禮拜。神像竟然向某乙要添油香,某乙不解問道:‘某甲如此糟蹋禰,禰都默默承受,我對禰香花禮敬,您反而要我油香錢,不覺過分嗎?’

神像:‘某甲是窮凶極惡的壞人,我不敢惹他!我要你添油香,因為誰叫你是好人呢?’”

真是好人難做,好在“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惡人怕天不怕”。

一九八〇年全台齋僧大會顧問詹益堃、總幹事楊永民、公關組遊香蘋、禮僧組長莊水源等一行人,今特地上山邀請我出席北部的供僧大會。

一九六四年我在壽山寺舉辦第一次的供僧法會,二十六年後的今天,已擴大到全省性的齋僧大法會。隻遺憾這傳統的佛教節日,已漸淪為大拜拜式的聚餐。供僧應不隻是“吃”一項而已,佛門的四事供養,除飲食外,還有衣服、臥具、湯藥。依目前僧眾的需要,獎道(學)金的設立,也應列為供僧項目之一。如何讓主辦單位了解僧眾的“需要”,而不事倍功半,在觀念上還需要一段時間溝通。

劉枋老師替影星李誌希、李誌奇向我要求寫幾個字,送給他們作為新居張掛之用,在廣結善緣下,我為李誌希題了“誌希十方,彌天為家”;李誌奇的是“誌奇出眾,萬邦皆鄰”。

佛光山上有三十多個單位,常常有徒眾請我在上班時間到他們辦公室去批評指教,一個下午隻要去三個單位就差不多了,但留下來的問題,如請示、要求、溝通的工作隻有轉給都監院去處理,雖然隻要我一點頭,一允諾,事情就可以解決,但我卻不濫用這份特權,因在公務上我也是常住的一分子,凡事依法處理。如果讓徒眾依賴我,而忘失常住的存在,那就誤導了,也絕非我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