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有愛,就有生命

二、立身二十四事

1.人要給人利用,才能創造價值;人要學習活用,才能留下曆史。

2.因緣果報,不可不明;窮通禍福,不可不知。

3.建立正知正見,不要人雲亦雲,不要被人牽著鼻子走。

4.要建立自我的信心、自我的期許、自我的目標。

5.人生至少要有三張執照,例如:駕駛(汽車、舟船、飛機、火車)、烹飪、水電、會計、電腦、打字、醫療、護理、教師、律師、代書、建築……

6.一個人要會講、會寫、會聽、會看、會想、會笑、會唱、會畫、會做……全部都會最好,否則至少也要會得一半以上。

7.做什麽像什麽,千萬不可做什麽不像什麽。

8.他物不貪,自財不吝。隻要奮鬥努力,一切自會隨因緣而來;懶惰懈怠,煮熟的鴨子也會飛去。

9.觀察力要敏銳、周全、寬宏、圓滿,還要有新思惟、新想法、新觀念、新作為,尤其想法要有一、二、三、四的內涵和層次。

10.經常將歡喜、慈悲、榮耀、成就與人分享。

11.不說是非,不傳播是非,不計較是非,更不要為是非患得患失。

12.懂得自律、自覺、自悟,具有恒心、毅力、樂觀、勤奮,並且樂於結緣施舍,前途就有光明。

13.能控製情緒,不隨便跟情緒起舞,尤其行止要用理智決定,因為情緒是一時的,人生是百年的。

14.人生要能計劃時間,利用時間,不要虛度時間,胡混光陰。

15.精進努力,奮起飛揚,不要留戀過去,要展望未來。

16.凡事不一定要求助他人,先要求助自己,以身作則,可以決定一切。

17.改變陋習,創造前途,不要等待機遇。

18.要會找工作裏的歡喜、快樂,還要會把歡喜、快樂傳播給人。

19.生氣、發脾氣不能解決問題,心平氣和才能做人處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