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貧僧有話要說

不犯他人 尊重他人自由

新聞媒體有言論的自由,這是不容否定的,但是媒體的自由,還是要有規範,不能侵犯別人的隱私,假造別人說的話,極盡造謠中傷,如果媒體認為這也是自由,那就是錯誤了。

前不久,天主教教皇方濟各訪問菲律賓,其時,也正是我在菲律賓籌建光明大學的會議中,聽聞有記者問教皇,對於不久前,法國漫畫雜誌《查理》周刊遭受伊斯蘭教恐怖分子射殺的看法,教皇回答說,新聞有言論自由,宗教也有信仰自由,不能以言論的自由來侵犯別人信仰的自由。就像有人毀謗我的母親,他可能也會吃上一拳。

《人間福報》“人間百年筆陣”成立,期以筆的力量弘揚社會正能量。後排右起黃光國、南方朔、高希均、大師、柴鬆林、江素惠;前排右起符芝瑛、慈容法師、朱雲鵬、楊朝祥、蔣本基、陳朝平、慈惠法師、張亞中及妙開法師。2012.5.15

教皇這樣的回答,實在不愧是一位天主教的領袖,四平八穩,彼此顧到,非常公平公正。因為當今此世,許多人都錯解了“自由”的意義,以為隻要我喜歡,有什麽不可以?事實上,你歡喜是可以,但不能妨礙別人的自由。

所以,現在許多人濫用了“自由”,以自我認為的自由來侵犯他人的自由,實在不當。今後的世界要和平,社會要和諧,必須要大家先尊重別人的自由。

佛教釋迦牟尼佛製訂了很多的戒律,出家人有出家人的戒律,在家佛弟子有在家佛弟子的戒律,但是很多人都害怕受戒,認為戒是不自由的,受了戒,殺生不可以,偷盜不可以,婚外情不可以,妄語兩舌不可以,太不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