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佛教解釋“戒”這一個字,是自由的意思。戒殺,就是要你不侵犯別人的生命,要尊重別人生命的自由;不偷盜,就是要你不侵犯別人的財產,要尊重別人財產的自由;不婚外情,就是要你不侵犯別人的名節,要尊重別人的家庭、身體、名節的自由;不妄語,就是要你不要毀謗傷人,要尊重別人名譽的自由。所以,戒是給別人自由,也是給自己自由。
讓我們到全世界的監獄裏麵去做個調查吧,為什麽把受刑人關起來?國家法律不是剝奪了他的自由嗎?就是因為他侵犯了別人的自由。假如說我們自己不侵犯他人,不妨礙別人的自由,又有誰會來侵犯我們的自由呢?
因此,今天的台灣,如果媒體都能公正無私,不侵犯別人的自由,尊重法律上的人權保障,那麽媒體可以救台灣,台灣也就能跨進一大步了。
不過,要媒體人救台灣,也先要社會提升讀者的人文素養,提升閱讀的品質,不要媒體報道聳人聽聞、揭人隱私、以假亂真的新聞,要求真、求善、求美;有好的讀者,自然就會有好的媒體。
在台灣,我們經常聽到人說:“今天電視不好看。”為什麽?“‘立法委員’沒有打架!”那麽記者就必須要報道打架的新聞,來取悅觀眾。又有讀者說:“今天的報紙不好看,沒有什麽殺盜**的社會新聞!”那麽報社為了讓它的報紙有銷路,就是沒有殺盜**的新聞,也要盡量地製造出一些事故來。所以,台灣的媒體到了這個程度,民眾也應該負一些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