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和信徒談話時,偶爾都會提到,他們到“政府機關”辦事、填表格……種種手續的甘苦談。我也記起,佛光山編藏處正在籌編《佛光大辭典》時,曾向相關部門申請登記版權,相關部門回說,書都還沒有出版,如何登記?等《佛光大辭典》出版了,再去向相關部門申請,他們又回說:“書都已經出版了,幹嘛還要登記?”
福山寺在創建時,曾向縣政府民政局申請辦理寺廟登記,民政局的人回說:“寺廟都沒有建,怎麽辦登記?先登記民房,以後再改好了。”
福山寺要落成時,到民政局要求將民房改變為寺廟。服務的人又說:“民房就是民房,怎能變更為寺廟?”
由於民政局未準,福山寺就在民房與寺廟間,來來去去共跑了八年,才拿到寺廟登記。
想想還好是寺廟,如果是一般公司行號或企業公司,登記要那麽長的時間,早就倒閉了!佛法還是不可思議。
“與其巧持於末,孰若拙戒於初”,實在是身為公仆者的服務態度。我訓勉弟子的信條之一便是“給人方便”,實是有感而發。
能容小人,是大人;能處薄德,是厚德。
潘孝銳先生雲,他在中山北路的房子願提供給佛光協會使用,囑慈容前去了解。
洪居士與《青年日報》之間的事,今已助其解決,非常欣慰。
在加州服務的律師陳淑卿女士,趁回台之便來訪,西來寺早期住眾有關簽證問題,都是麻煩陳律師跑腿,是女強人型的職業婦女。對“佛光協會”的成立,她表示不僅要參與也會服務,實一有心人也。
陳履安夫婦傍晚來訪。陳先生本身對佛法非常深究,除在解上的探討外,在行門上也常參加禪七的修持活動,是非常標準“行解並重”的佛教徒。
每次跟陳先生見麵,都很有參禪論道的意味。陳先生說,佛門講的“業”,這個字實在取得太好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