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上,什麽東西速度最快?過去說“飛毛腿”最快,後來說腳踏車、摩托車、汽車最快,乃至火車、飛機,一種比一種還要快。但其實這些都不算最快,因為它們都比不上雷電、光速。而電、光也不算最快,以佛教的了解,佛法講人的“心念”最快。心念一動,即刻就可以到巴黎、倫敦、紐約;心念一動,可能回到幾十年前,甚至幾百年前,心念是超越時空的。
現在是個求速的時代,但是“欲速則不達”,所謂“十次車禍九次快”,粗心大意,隻為圖快,因此而造成的錯誤或遺憾,都是事後難以彌補的。
茲以數事略論快速的利弊:
一、快餐:快餐食品的風行,已有數十年曆史了,不但有方便麵、快餐等,甚至用電磁爐、微波爐煮東西,雖然快速煮熟,但營養成分似乎也破壞不少。所以,現在科技迎合人類的希求,發明很多快速的東西,究竟是有利還是有弊?這就見仁見智了。
二、速講:過去看電視,主播台上的播音員,播報新聞字正腔圓;一些評論性的節目,主持人也是從容不迫,侃侃而談,讓人覺得聽名嘴講話,真是一大享受。但現在的主播,平均每分鍾要講兩百個字以上,讓人的聽力趕不上他說話的速度。尤其一些產品廣告,以秒計費,為了節省成本,更是快速得讓人不知所雲。快速就很好嗎?實在叫人懷疑。
三、速讀:古人以“一目十行”來形容閱讀的速度之快,但是寫文章的人,則是每字、每句都要“字斟句酌”。其實真正“一目十行”的人,當他看過一篇文章以後,你問他書中講些什麽,大部分的人都記不清楚。所謂“囫圇吞棗”,不如細細地讀,細細地看,比較能記得久遠。
四、速記:數十年前,一般的打字員一分鍾速記七八十個字,就算是高手了。現在的電腦打字,一分鍾不能打個兩百字以上,還不容易找到職業呢。尤其一些專業的記者,一分鍾要速記二十個名字以上。雖然美其名曰爭取時間,實際上人一直不斷要超越極限,生活過得這麽緊張,完全失去了悠閑人生的意義,所以在追求快速的同時,無形中失去的,往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