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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緣和合,我才能存在

生命由父精母血以及業識的因緣和合而來。眾生有天上飛的,有水中遊的,有陸上爬的,有山中走的;也有兩棲或多棲,乃至無足、兩足、多足等類別。在各種生命當中,有的生命是獨立的,有的生命是共生的,有的生命是寄生的。甚至有的生命是有形的,有的生命是無形的;有的生命會動,有的生命是不動的。

生物學家為生命所下的定義是:凡經曆生長、繁殖、死亡過程的,都是生命。在此定義下,無論動物還是植物,都有生命。從更廣義的層麵來說,大自然裏到處都有生命,一片菜葉有生命,一滴水也有生命,都要愛惜。山川日月,蒼鬆翠柏,幾千年、幾萬年,時間就是生命。乃至佛教講“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時辰鍾表,我用心、用智慧去製造它,時鍾裏就有我的生命。一棟房屋,因為我的設計、監工才能成就,房屋中就有我的生命存在。地球生態被破壞,海洋、空氣被汙染,環保人士用愛心來保護,給予愛心就有生命。

因此,所謂生命都在時間之流,甚至在空間之流、在情愛之流中。生命的價值就是愛,生命的意義就是惜。例如,一件衣服、一張桌椅、一架冷氣機、一輛汽車,你好好愛惜它,不隨便破壞,讓它多使用幾年,就是延續它的生命。所以不隻人有生命,凡是有用的、活動的、成長的,可以說宇宙萬物都有生命。

若以人來說,生命也不僅是活著的時候吃飯、穿衣等一切活動,即使死亡也是生命的一個階段。死亡並不代表什麽都沒有了,死亡隻是這一期生命轉換成另一期的生命,就像把一粒種子播撒下去,它會發芽、生長、開花、結果,而後有了種子,再播種下去,又是另一個新生的開始。因此佛教認為生命是不死的,死亡隻是一個環節,死亡隻是一個蛻變,死亡是另外一期生命的開始,生命的本體並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