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們總認為人死後八小時之內,最好不要隨便搬動遺體,這樣做有沒有道理?這就要談到“死”的認定標準:是腦死,還是心髒停止跳動。腦死,但心髒還在跳動,還沒有死;心髒停頓了,但身體仍有溫度,也還沒有死亡。
人死亡的一刻究竟要怎樣判定呢?《四十二章經》裏說:人命在呼吸之間。沒有呼吸就算沒有生命了嗎?但是有的人呼吸停止了,通過人工呼吸,又可以把他救回;有時候心髒沒有停止,腦神經也有活動,可是分別意識沒有了,如此也可以算是死亡。
什麽時候才算是死亡?佛教認為意識離開身體、精神脫離軀殼的時候,就是死亡了。其實,何時才算死亡,時間的認定不是很重要,我認為讓病患死亡的時候不覺得痛苦而感到安然,要比時間的界定更為重要。
為什麽說人死之後需要八小時才能搬動遺體呢?經常有人問起這個問題,依我的了解,佛經裏並沒有這樣的記載,但是一般民間習俗有這樣的說法。我想這可能是過去農業時代,一般人在外求學、工作,如逢家中有人往生,不能即時趕回,難免引以為憾,因此有“八小時以內不入殮”的習俗,以便讓親人見亡者最後一麵。但是,現在交通便利,一旦家中有人往生,隻要一通電話,親人很快就能趕回,隨侍在側。在這種情況之下還需要八小時嗎?如果一直保持這樣的觀念,現在的醫院可能會不歡迎這種人,因為你占用了病房,會讓醫院減少收入,不合經濟成本。
不過,如果病人一斷氣,馬上就送到太平間,甚至舉行火化,也不是很妥當,因為被送到太平間又活過來的人,不乏其例。因此,折中之道,不要死後馬上入殮,但也不一定要等八小時,約莫兩三個小時的觀察,應該算是中道。不過更重要的是,最好八個小時之內,親屬輪流念佛,不要哭泣、不要吵雜,這是對死亡者最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