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做人四原則:正見

§執政者四如

現今社會很多的公務員,可以說都是當政者、執政者。公務員在行政行為裏所包含的權力和道德觀,都會直接影響到全民福祉乃至國家興衰,其所負擔的責任是社會大眾所信托的,是社會人民的公仆;乃至民眾也常會“以吏為師”。因此,當政者、執政者在心靈上應培養正確的價值觀,對工作應該要有強烈的責任感與榮譽心。謹提供執政者四如貢獻給大家參考:

第一,執法如秤

秤是平衡、計算物質輕重的利器,用於譬喻執政者執法的時候,應該公平允當,正直無私。如三國時代諸葛亮所言:“吾心如秤,不能為人作輕重。”引申意謂“君主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絕不會因人事異地而有差別,倘若執政者徇私舞弊,必然會招致民怨。所以,公務員應勤政為民、執法如秤。

第二,守身如玉

公務員是執行國家法令、從事國家行政事務的能者,他為人民謀求福利,可說是人民的公仆;尤以每位人民代表的產生,皆是從數萬人民手中神聖的一票而當選的,更可說是選民心目中的模範代表。為了不辜負選民的心意,執政應該守身如玉,操守清白,表裏如一,才能堪為大眾的模範。

第三,愛民如子

古人雲:“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又說:“得人心者得天下”“得民者昌”。所以,執政者要以謀取老百姓的幸福,來展現自己偉大光輝的政績。

第四,去賄如仇

自有人類曆史以來即屢見不鮮,一些從政的官員有為己徇私、貪贓枉法、買官賣官等嚴重失職瀆職的行為。這些行為都是社會風氣敗壞的最大殺傷力,是導致社會紛亂的禍害。所以,公務員要去賄如仇,才能樹立為民謀福的典範。

犯罪學家雷克利斯曾說過:“當具有良好的外部遏製和內部遏製能力時,就能約束人們不致產生犯罪行為;當外部遏製和內部遏製減弱甚至消失時,犯罪行為就會發生。”也就是說,一個人若有良好的自我觀念,則生活在一個足以誘導其犯罪的環境中,亦能發揮絕緣作用。所以執政公務員,食民之祿,求利當求天下利,奉公守法,勤勉清廉,不為利誘,不為勢劫,以建立個人清淨的操守,以高尚的品德和行為影響廣大群眾,為民謀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