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做人四原則:正見

§做人四不可

人人心中都要有一把尺,以衡量事物的權宜輕重。明朝哲人呂坤說:“處人不可任己意,要悉人以情。處事不可任己見,要悉事之理。”意喻凡事有所為,有所不為,行動前要善觀時勢,多以他人利益作優先考慮。做事如果沒有習慣先深思熟慮,一意孤行,不但害己也是害他。以下提出做人處世四不可:

第一,不可任耳目之娛

五彩繽紛的花花世界,令人眼花繚亂,聲色犬馬固然熱鬧精彩,一旦深陷就難以出離。老子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因此麵對耳目之娛,更應該要有警覺提防的自持。

第二,不可說虛妄之言

虛妄之言很容易發生在售票口,例如為人父母者,為了省下門票錢,把就讀小學的小孩說成是幼兒園;明明是大學生,卻要買學童票;甚至為了老人票的年齡權限,可以和售票員大吵一番。目的隻是為了一些蠅頭小利,卻把做人最基本的“誠實信用”踩在腳下,讓膝下兒女看在眼底,如此身教,實在劃不來。

第三,不可揭他人之短

清代文人閻循觀雲:“知人有三:知人之短,知人之長,知人短中之長,知人長中之短。”知人長處,可作為自己的榜樣;知人短處,可作為自己的借鏡。人無法完美無缺,即便是一個惡貫滿盈的人,我們都要想辦法找出他的優點,並加以宣揚。宣揚人家的短處,逼人於窮途末路,非但無絲毫利於己,更顯出自己的器量狹小,何苦來哉?

第四,不可炫自己之長

人人都是第一,因人人皆有自己獨特的長處與特質,無法與他人比較,他人也無法替代。有句話說:“當得意時,須尋一條退路,然後不死於安樂;當失意時,須尋一條出路,然後可以生於憂患。”人一生的遭遇有起有落,當失意時,要相信有時來運轉的一天;當得意時,也莫須太過炫耀自滿,才能真正得到他人心服口服的讚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