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在台灣推動佛法,因民風未開,遇上不少阻礙。記得我在宜蘭初次講經時,警察不準我公開說法;一些不信佛教的居民在殿外喧鬧幹擾;每次外出弘法,都必須到派出所請假;甚至為了使講經說法更生動活潑,有時我用黑板、圖片、幻燈機來配合講演,但是警察卻把幻燈機看成是手槍,而把它沒收了。
有一次,我在桃園龍潭講經,警察命令我將聽眾解散。我就跟警察說:“是我找大家來聽經的,我不能宣布解散,你要想解散,就請你自己上台宣布。”
警察不敢,回說:“你怎麽可以叫我去宣布解散?”
我告訴他:“你不要宣布解散,那我上去講完了,大家自然就會解散。”就這樣,這位警察眼睜睜地看著我把經講完。
還有一次,我到花蓮弘法,警察以沒有事先申請為由,強行取締,當時我就表示:“我在台北弘法都不需要申請,難道花蓮是化外之區嗎?”在那時,由於台北是台灣首府,從台北來的人,大都被視為是有來頭的人,所以警察一聽,愣住了,也就沒有再為難我。
甚至過去,高雄壽山寺曾經麵臨被拆除的命運;普門寺幾十年來,一直拿不到寺院登記,因為過去的法令規定,建築的外形沒有翹角,就不被承認是寺院,所以產權非普門寺所有,隻能登記在家俗名。乃至我在台灣致力於弘法利生的工作,治安單位接到密告,說我“言論可疑,恐有通敵之嫌”等等。
對於諸如此類的弘法艱辛,我並沒有憤世嫉俗,反而學會了以平常心來應付這些紛至遝來的阻礙;不但不失望沮喪,也沒有以牙還牙,反而主動和大家廣結善緣。
給人好因好緣,便是廣結善緣之道,也是自我成就之道。我剛在高雄創建壽山佛學院時,聽說台北有太虛佛學院,是由很多人經營合辦的,而且辦得很好。當我得知消息時,內心不但不嫉妒,而且很歡喜,除了高興佛教教育日漸興隆之外,也高興有一個單位可以互相觀摩,激勵我必須更求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