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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八不可

人生有很多可以做的事,也有很多不可以做的事。例如,禮義廉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等“四維八德”,都是可以做的事;殺盜**妄、貪嗔邪見等“五戒十惡”,則不可為之。除此之外,一般生活裏,還有很多不可做之事,茲舉“八不可”,說明如下:

一、說話不可無忌:人每天都要講話,講話要有所顧忌,因為一句話講了出去,就再也收不回來,所以每句話要說出口之前,必須想到:這句話是傷人呢?還是助人呢?是有益社會呢?還是擾亂大眾呢?所謂“一言以興邦,一言以喪邦”,語言不可不慎。

二、利害不可不知:在人生的際遇裏,難免有一些對我不利,或者於我有利的事,我們都不可不知。如唐雎對信陵君說:“事有不可知者,有不可不知者;有不可忘者,有不可不忘者。”所謂不可不知者,如“人之憎我也,不可不知也;吾憎人也,不可得而知也;人之有德於我也,不可忘也;吾有德於人也,不可不忘也。”所以我們對於每日所遇到的各種利害關係,不可不知。

三、人情不可不顧:人與人之間,要靠情義連係,如果對人無情無義,容易遭人詬病。因此,親戚朋友之間,有任何婚喪喜慶之事,應該有一些往來、表示,不可完全不顧情義。

四、財帛不可亂貪:錢財人人想要,所謂“見錢眼開”,人之常情,但是如果非法取得,也會惹禍上身,所以君子不取非份之財,誌士不飲盜泉之水。

五、晨昏不可顛倒:有的人該睡覺的時候不睡,不該睡覺的時候倒頭大睡;“晨昏顛倒”不但有害身體健康,尤其與人往來共事,白天人家要辦事,你睡覺造成別人的不便,日久失去因緣往來,終難成事。

六、輕重不可不明:凡事有輕有重,輕重不分,就是是非不明。更有甚者,本末倒置,以輕為重,以重為輕。有的人與人往來,把別人的事看得很重要,與自己有關的事,輕忽視之;也有的人,隻看重自己的事,對別人的事毫不在意,如此都是輕重不分,必有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