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來讀書,偏愛魯迅、周作人兄弟的文字。魯迅的深刻與辛辣,知堂的廣博與苦味,我都一樣地喜歡。友人王某知道我的嗜好,教師節前給我寄來一本少年兒童出版社1961年出版的《魯迅論兒童教育和兒童文學》,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即日捧讀,心情卻日益沉重,尤其是兩篇關於家庭教育的文章,讓我不能平靜。這兩篇是寫於1918年9月的《隨感錄二十五》和1919年10月的《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
在《隨感錄二十五》裏,魯迅有感於當時家庭教育的被輕視,憤然指出:“中國的孩子,隻要生,不管他好不好;隻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的人,不負教他的責任。……小的時候,不把他當人,大了以後,也做不了人。……照例是製造孩子的家夥,不是‘人’的父親,他生了孩子,便仍然不是‘人’的萌芽。”這短短幾句話,尖銳地指出了當時的家長不講優生,不重視教育,不把孩子當人看的不負責的態度,其後果便隻能一代代退化為隻會“製造孩子”的動物。這樣的父親,就不是“人”之父。
所謂“‘人’之父”,是魯迅仿用最看不起女人的奧國人華寧該爾,把女人分成“母婦”與“娼婦”兩大類的分法,也把男人分成“父男”和“嫖男”兩類,又將這“父男”分作兩種:一是孩子之父,一是“人”之父。魯迅解釋說:“第一種隻會生,不會教,還帶點嫖男的氣息。第二種是生了孩子,還要想怎樣教育,才能使這生下來的孩子,將來成一個完全的人。”可見魯迅十分重視家長對下一代成長的影響,主張要把孩子當人看,要正確地運用教育手段,使孩子成長為“完全的人”。
早期的魯迅是信奉進化論的,他相信青年勝於老年,後起的生命比以前的更有活力與意義,但他又看到“進化”並非是一種自然過程,教育才是進化的真正動力。他說過:“天才”是沒有的,對兒童施以什麽樣的教育,就會產生什麽樣的人物,“施以獅虎式的教育,他就能用爪牙,施以牛羊式的教育,他們到萬分危急時,還會用一對可憐的角”;如果“生他的人,不負教他的責任”,“大了以後,也不過‘仍舊貫如之何’,照例是製造孩子的家夥”,是徒有人形的動物,而不是“‘人’之萌芽”。魯迅於20世紀初發出的這些警告,業已被現代生命科學的研究成果證明,這並非危言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