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發現童年——三十年兒童文學評論選

1986年中國兒童文學產生於“五四”時期本文寫於1986年,發表於《兒童文學研究》,第28輯,少年兒童出版社1988年版,第107—109頁。——兼與胡從經同誌商榷

胡從經同誌認為,我國兒童文學在晚清時期就如同繁星璀璨的夜空,呈現了一片絢爛多彩的景象,其主要依據是梁啟超、黃遵憲、曾誌忞等對兒童詩歌、兒童小說、兒童音樂的提倡,以及魯迅早期對兒童藝術和童話等的意見。對此,我想談一點自己的看法。我覺得,我國的兒童文學當是產生於“五四”時期。

一、對兒童的了解是兒童文學產生的先決條件。隻有當兒童的地位提高到其精神需求得到重視時,兒童文學才有可能產生,而在我國,兒童作為一個獨立的人的發現卻是近代的事。這也正是我國古代沒有兒童文學的緣故,正如日本著名兒童文學理論家上笙一郎所說的:“在這樣一個兒童的基本人權慘遭剝奪的社會裏,關懷兒童,使兒童得到歡樂,將兒童培育成為健全的社會的人的兒童文學,又怎麽能夠產生呢?”隻是到了晚清時期,由於近代社會接受了包括文藝複興在內的西方先進思想的影響,特別是受了作為資產階級上升時期反封建利器——人道主義思想的影響,“先進的中國人”才發現了兒童,開始重視兒童,呼籲給兒童以精神上的食糧。但是,客觀上,由於幾千年來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憑一次思想啟蒙運動是不能置其於死地的,兒童的地位最終還是沒有得到提高。到了“五四”時期,由於有了晚清時期的啟蒙運動做基礎,此時,可謂是一呼百應,有識之士紛紛投書報刊,呼籲從封建的桎梏中解放兒童,讓他們從長輩的“附屬品”變為“組成社會的重要分子”,同時強調兒童應有自己的文學,主張“將兒童的文學給予兒童”。這樣,在命名“平民文學”“白話文學”的同時,“兒童文學”專詞也應運而生(見周作人在北京孔德學校所作《兒童的文學》的講演)。直至這時,產生兒童文學的社會、思想條件才完全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