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幼者本位——兒童文學論集

中國兒童文學產生於五四時期——兼與胡從經同誌商榷

胡從經同誌認為,我國兒童文學在晚清時期就如同繁星璀璨的夜空,呈現了一片絢爛多彩的景象,其主要依據是梁啟超、黃遵憲、曾誌忞等對兒童詩歌、兒童小說、兒童音樂的提倡,以及魯迅早期對兒童藝術和童話等的意見。對此,我想談一點自己的看法。我覺得,我國的兒童文學當是產生於五四時期。

一、對兒童的了解是兒童文學產生的先決條件。隻有兒童的地位提高到重視他們精神上的需求的時期,兒童文學才有可能產生,而我國兒童作為一個獨立的人的發現卻是近代的事。這也正是我國古代沒有兒童文學的緣故,正如日本著名兒童文學理論家上笙一郎所說的:“在這樣一個兒童的基本人權慘遭剝奪的社會裏,關懷兒童,使兒童得到歡樂,將兒童培育成為健全的社會的人的兒童文學,又怎麽能夠產生呢?”(《兒童文學引論》,第53頁)隻是到了晚清時期,由於近代社會接受了包括文藝複興在內的西方先進思想的影響,特別是受了資產階級在其上升時期作為反封建利器的人道主義思想的影響,“先進的中國人”才發現了兒童,開始重視兒童,呼籲給兒童以精神上的食糧。但是,客觀上,由於幾千年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憑一次思想啟蒙運動是不能置其於死地的,而主觀上又由於當時啟蒙運動的領導者梁啟超等,在戊戌變法失敗後,很快趨於反動,封建思想又卷土重來,兒童的地位最終還是沒有得到提高。到了五四時期,在俄國十月革命影響下的五四新文化運動才徹底摧毀了封建統治的思想支柱——孔孟之道,兒童又重新被發現。由於有了晚清時期的啟蒙運動做基礎,此時,可謂是一呼百應,有識之士紛紛投書報刊,呼籲從封建的桎梏中解放兒童,讓他們從長輩的“附屬品”變為“組成社會的重要分子”,同時強調兒童應有自己的文學,主張“將兒童的文學給予兒童”。這樣,在命名“平民文學”、“白話文學”的同時,“兒童文學”專詞也應運而生(周作人在北京孔德學校作了《兒童的文學》的講演。此文見《新青年》8卷4期,1920年12月),直至這時,產生兒童文學的社會、思想條件才完全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