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幼者本位——兒童文學論集

談兒童文學基礎理論中的兩個問題

近年來,在對兒童文學基礎理論的關注中,有過一些思考,這裏寫上兩題,向大家請教。

一、兒童年齡特征與兒童文學特殊性

理論界,盡管將兒童年齡特征等同於兒童文學特殊性的解說今天已不常見到了,據此以為兒童文學不過是編故事說明問題,灌輸思想,甚至是“哄小孩”的“小兒科”也早已為人所不齒,但一種觀念上的偏離或表達上的失誤依然存在。有這樣一些說法,“所謂‘兒童文學特點’是由兒童的年齡特征所決定的,也就是由他們的知識水平,對事物的理解和思想、興趣、心理等條件所決定的”。這裏,“兒童的年齡特征”在具體闡釋時往往借用生物學、心理學研究的成果,而忽略兒童作為人的社會屬性與兒童的藝術審美心理研究,與之對應的有關兒童文學的特殊性的論述也很容易地可以從兒童教育學課本裏隨處找到。即使是最新近的解釋也難以令人滿意。作為“新論叢書”之一的《中國兒童文學理論批評與構想》(班馬著)認為,少年兒童與文學的關係,因為“幼兒還沒有獲得自我意識和審美意識”,“幼兒文學的準則”是“教育兒童的文學”,少年兒童也因為“學習大於欣賞”的“功利需求”,對文學的需要是“‘宣泄’和‘體察’的渴望”。最新版的《兒童文學理論基礎》(鬱炳隆、唐再興主編)則以兒童讀者的心理特征作為兒童文學特質的依據,指出:與幼兒愛幻想的特點相適應,幼兒文學具有“荒誕”和“象征”兩大特征,“兒歌和童話故事是幼兒文學的主要文體”。兒童好奇心強,“要求兒童文學去反映豐富的社會生活”,“有較強的故事性和情節性”。少年文學“不再僅僅滿足於敘述故事和設計情節”,還要“去塑造性格形象”,“揭示人物內心世界”。這些論述本身並沒有錯,照顧兒童的年齡特征,愛護兒童稚嫩的心靈,滿足其渴望,是兒童文學最基本的精神。我們的意思是,如果撇開其在實踐中確實可以供給兒童以優秀的文學或給人以“兒童文學是迎合兒童興趣的文學”的印象外,根本問題在於,這還隻是對兒童文學這一文學樣式所作的“非文學的”或“兒童學的”解釋,在立足點上還沒有轉到“將兒童文學作為兒童文學來研究”,還缺乏在這一立足點上的對兒童文學特殊性的整體的文藝學的把握,這不能不說是件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