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重點
1.兒童文學的主要內容構成
教材指出兒童文學的內容構成主要有兩部分,簡言之,即依據作品主人公是不是少年兒童來劃分。但這並不是最主要的,如果仔細分析每一部分的意義層次,不難看出,對兒童文學內容構成的界定,其實有三個要素,分解如下:
第一部分:①以少年兒童為主人公,以描寫少年兒童的生活為主;②為少年兒童所理解、所喜愛;③有利於他們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部分:①以成人為主人公,反映的生活主要是成人的;②為少年兒童所理解、所喜愛;③有利於他們身心健康發展。
由此可見,兒童文學的主要內容構成有“寫兒童”與“寫成人”之分,但不論是“寫兒童”,還是“寫成人”,隻要它“為少年兒童所理解、所喜愛”,並且“有利於他們身心健康發展”,這樣的作品就是兒童文學。
2.兒童文學的最大特征是富有兒童情趣
前麵說過,兒童文學的內容構成有“寫成人”與“寫兒童”之分,那麽,同樣作為兒童文學作品,它們有什麽共同的特征呢?這個特征就是“富有兒童情趣”; “為少年兒童所理解、所喜愛”的原因主要也是因為作品“富有兒童情趣”。所以,教材例舉了《浪》和《浪花》兩首詩,說明了成人詩(也就是成人文學)與兒童詩(也就是兒童文學)最重要的區別在於兒童情趣的有無。
3.兒童文學有別於成人文學的四個特點
(1)韻文性。這有兩層意思:一是像兒歌、兒童詩這類韻文體作品是兒童接觸最早並且始終喜愛的作品。這是從少年兒童的閱讀實際來說的。二是在非韻文體的散文體作品中,又特別要求要有詩的特質——富於想象,意境優美,語言清新。因為童心即詩心,孩子們就是喜歡讀那些充滿詩情、節奏感強、琅琅上口的作品。這是從少年兒童的閱讀心理來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