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教學大綱將本章作為自學內容,沒有提出重點與難點的教學要求。但從這一章的具體內容看,對兒童散文範疇的界定及對兒童散文特征的把握,是掌握這一體裁有關知識的重點,也是難點。
1.兒童散文的界定
散文原是相對於韻文而言的,在我國古代,人們習慣地將詩詞曲賦以外的文章統稱為散文,此所謂“非韻、非駢即散文”。這是廣義的散文。
狹義散文是在五四時期確立了文學的“四分法”後發展起來的。“四分法”即詩歌、小說、戲劇、散文。狹義的散文指詩歌、小說戲劇以外的文學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大類:
(1)敘事型散文。指那些側重於寫人記事、有較完整情節的散文。如報告文學、傳記文學、文藝通訊等。
(2)狀物型散文。指那些以狀物繪景為主,敘寫風土人情、托物言誌、情景交融的散文。主要是遊記。
(3)議論型散文。借助於可感觸的人、事、景、物的敘寫來進行議論的散文。主要是雜文。
(4)說明型散文。指那些以自然界、社會各門類科學知識為題材,用說明方式傳播知識的散文。主要是科學文藝小品。
此外,尚有“藝術散文”,專指那些以自由的筆墨抒發作者心靈感受與生命體驗的藝術性散體篇章。
兒童散文是五四以後從現代散文中分化出來的,從一開始便偏重於藝術散文(以冰心的《寄小讀者》為代表),即以記敘真人真事、真情實景為主要內容,抒發作者真實的心靈感受和生命體驗,注重表現童心童趣。因而,我們可以將兒童散文的範疇作這樣的界定:兒童散文是指專為兒童創作、或雖不專為兒童所創作但能為兒童閱讀欣賞的那一部分散文作品。
兒童散文與成人散文是從接受對象的特殊性而區分出的兩個概念,至於兒童散文的分類,仍可以借鑒成人散文的分類法,按敘述方式將其分為記敘類、抒情類與議論類三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