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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幹部為官從政要做到的十七個“不”

有所堅守,才會有所成就。堅守,既可以是守住正麵的、積極的人格和精神,比如良知、原則和榮譽;也可以是守住底線,不逾法律紅線、不碰法律底線,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領導幹部既要有想幹事、真幹事的自覺,又要有會幹事、幹成事的本領,還要有不壞事、不出事的定力。領導幹部掌握的是公權力,隻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幹事、為民謀利,要時刻牢記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習慣在監督和約束下工作,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確保權力始終運行在正確的軌道上。鑒於此,領導幹部需要堅守以下十七個“不”。

一、不貪錢財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當官發財兩條道,當官就不要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當官者如果奉行“千裏做官隻為財”的人生信條,關注個人利益、渴求金錢財富,忘記了為民宗旨,忘記了信念初心,就會追逐私利不能自拔並最終走向歧路、誤人歪道。縱觀一些腐敗案件,往往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大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物欲與權欲形成惡性循環。廉潔是從政底線,從某種意義上說,廉潔是“1”,其他的是“0”,沒有這個“1”,任何領導幹部都是立不住的。

要築牢“不貪為寶”的思想防線。相傳春秋時期宋國有人得了一塊美玉,大家都認為是寶物,於是送給當時的賢臣子罕,子罕卻說:你把美玉當作寶,我把不貪婪當作寶,如果把玉給了我,那我們倆都喪失了寶物,不如各人保有自己的寶物吧。這種以“不貪為寶”的境界值得領導幹部修煉並恪守。要樹牢正確的義利觀,擰緊思想的閥門,提高自律的標準,始終做到理想信念不動搖、精神支柱不傾斜,在錢財**麵前保持定力,不戚戚於貧賤,不汲汲於富貴,牢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