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戰略定位

代序 為戰略定位正名:特勞特、波特為什麽還是錯的?

原載《北大商業評論》2010年第4期(有修改)

裴中陽

“戰略定位”術語日益流行,但它一直局限於營銷定位和產品定位,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戰略概念,而且始終缺乏明確的定義闡述。

眾所周知,“定位”一詞源自傳播領域。1969年,艾·裏斯與傑克·特勞特首創定位概念:在預期客戶頭腦裏獨樹一幟,以在信息泛濫、傳播過度的社會裏取得成功。

隨後,科特勒將定位引入營銷領域:對公司的提供物和形象進行策劃,以便在目標消費者心智中占據獨特的、有價值的位置。

1980年,邁克爾·波特將定位引入戰略領域:作為戰略的核心,戰略定位的實質就是選擇與競爭對手不同的運營活動;由成本領先、差異化和業務聚焦等構成的‘通行戰略’,可作為戰略定位的代表性活動。

近年來,波特、特勞特將矛頭對準幾乎是戰略谘詢同義詞的麥肯錫公司:以運營效益替代戰略管理,以標杆方法替代競爭策略,以財務指標替代發展方向。

上述批評可謂切中要害。但特勞特、波特及科特勒們仍局限於營銷傳播和運營策略層麵,同樣難以深層次回答和解決企業的戰略方向問題。也正因如此,麥肯錫的工具方法才得以魚目混珠、大行其道。實際上,他們相互之間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更為致命的是,不論是艾·裏斯、傑克·特勞特推崇的品類聚焦,還是波特堅持的產品聚焦,實踐中多局限於單一產品的企業發展初級階段,無以麵對企業做強做大的內在需求。如果迷信“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兒子會打洞”,多以代工複製起家的中國製造企業何以升級、轉型?更何談躋身於“世界500強”之林?

真正的戰略定位一定要高於營銷定位、產品定位;未必獨樹一幟、曆久不變,但一定高瞻遠矚、切實可行且與時俱進,如此才有可能解決企業擴張發展的方向問題。定位理論從營銷推廣、產品製造時代向戰略管理時代的躍遷,當是除舊布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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