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
治傷寒,寒熱心下堅。
“可憐”的孔雀是中國的孔雀。昨日的廣州日報報道了4隻孔雀節日遭劫的悲劇:國慶期間,汕頭市農業科學園推出了“孔雀東南飛”的表演節目,因飛行過於頻繁,孔雀勞累過度,目前已有4隻死亡,10餘隻受傷。
“幸福”的豬是德國的豬。德農業部最近發布了一條新指示,要求德國豬農給豬提高“生活質量”。根據條例,所有的生豬每天應該得到飼養戶20分鍾的關照;為防止它們打架鬥毆,養豬戶還得買“豬玩具”;為防止豬冬天“抑鬱”,得給它們增加光照。
把兩件事串起來是因為一篇文章。本周上海的《文匯報》發表了宋偉博士在華東政法學院的講演錄節選,他的題目是:中國法學界關注的話題——動物福利法。主要內容有兩問:人類在多大程度上考慮過動物與人類在生命意義上的平等?人類在從動物的身上不斷獲取的同時應給動物怎樣的待遇和保障?
養了孔雀是給人看的,通過訓練還可以表演,否則養它幹什麽?除極個別的豬要登台演出或供人觀賞外,不管是德國還是別的什麽國家,人們養豬的目的肯定是一樣的,那就是吃它的肉。不過吃之前的態度實在是大相徑庭的。對照德國待豬的態度,我們有些地方的有些人就要汗顏了,什麽“瘦肉精”啦,“注水肉”啦,“毒豬肉”啦,甚至還有死豬肉做香腸的,總之要千方百計地折騰豬們,挖空心思讓豬長瘦多賣錢或長胖多賣肉,都是少數利欲熏心的人讓錢給害的。孔雀的遭遇也是這種心態延伸出的結果。
孔雀累死在表演場和給豬們提高“生活質量”,向我們提出了對動物也要施以人文關懷這樣一個命題。清華學生劉海洋硫酸傷熊事件所激起的軒然大波,從某種程度上講也是動物待遇逐漸提高的明證,不僅僅因為那熊是動物園裏用來賺鈔票的就特別珍貴,換了其他動物,這種行徑照樣遭人唾棄。這幾天,不斷有訓練動物野生生存能力的新聞,重慶野生動物園國慶期間還推出“野生馴化”實驗,說是通過激烈的撕殺場麵,讓遊客直觀感受適者生存的全過程。我真不知道觀眾看了那些被咬得血淋淋的動物(純粹是多對一的以強淩弱)後是一種什麽樣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