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語罕傳

32.《一封公開的信——致蔣介石先生》

1926年4月20日,蔣介石在宴請退出第一軍的黨代表及官長席上特別指出,政治主任教官高語罕在黃埔軍校裏“每次演講,有形無形之間,詆毀本校不革命的言論是公開的,大家知道,不必我說了”,“他的用心,先暗示一班同誌,對我失了信仰”。【注釋1】

5月25日,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發表整理黨務宣言,國民黨中央秘書處書記長劉伯垂、組織部長譚平山、宣傳部長毛澤東、農民部長林伯渠辭職。

同日,上海《申報》刊載了蔣介石關於中山艦事件的演說。“中共要人高語罕自上海致書蔣中正(介石)自辯,否認詆毀中傷之語”【注釋2】。

語罕在信中說,從廣州回到上海後,即想寫一長信給蔣介石,但又想事實必定會替他解釋的,多言何益?所以一直沉默著!現在既然見著蔣介石的演講,便要辯一下:“曾記三月二十日事變以後,我在汪精衛先生家會見先生,當時很誠懇的對先生表示我們始終信服先生的態度,先生若果真以同誌相待,應該開導我或者是見我有什麽不對,更應當聲色俱厲的責罰我,使我好曉得改過,先生卻很平和的輕輕的答道‘沒有什麽!沒有什麽!’”

為什麽現在竟加我以‘詆毀中傷’‘有旁的用意’的罪名?我說到這裏,不禁身上打了幾個寒戰,連聲說道:‘好險哪!好險!’假使有人要問先生:‘你這豈不是不教而誅麽?’豈不是像鄭莊公一樣,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的態度一樣麽?先生其何以自解?

先生!老子娘生下我來,就是這副骨頭!性子戇直,心直口快,但是我卻有一個好處:曉得一個人,尤其是一個革命黨人,若是自己不能受人批評,不能公開的承認自己的過失,甚至還去文過飾非,那便是自絕他的政治生命,所以無論何人,凡於人家批評我,指摘我的,我都很樂於接受。今天看見責備我的話,雖然不合事實,但就先生‘應該先拿同誌資格來規戒責罰’我的那句話,我已經感奮得了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