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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再富也要“窮窮”孩子

有些事似乎是那樣讓人困惑不解。

廣州曾發生一起特殊的綁架案。一女孩被人綁架,罪犯寫給女孩母親恐嚇信,說要用10萬元來換人。待母親報公安部門破案後,發現罪犯竟是女孩的親哥哥,自己的親生兒子!母親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還是個孩子啊!平時家裏給他的錢夠多的了,他山珍海味吃個夠,酒吧舞廳玩個夠,1萬多元的高級玩具眼都不眨說買就買下了,他怎麽還要用綁架妹妹的手段要錢呢?!

這位母親困惑不解。

某地的一位“款爺”,決定要為孫子成長投資,將5萬元人民幣一下子劃入還在念初一的孫子的賬上。這下孫子可真是“抖”了起來:起居飲食全由保姆侍奉;提書包,做值日,寫作業一律花錢雇同學效勞;同學誰惹他不高興,票子一場就有人來給他當打手……結果這孩子品學兼劣,差點混到監獄裏。“款爺”大出意外:孫子怎麽這麽沒出息?在他身上花的錢還不夠多嗎?

這位祖父也困惑不解。

這位母親和這位祖父的困惑不解也許是極端的例子。但讓不少家長困惑不解的錢越多孩子越不成器的現象,卻是極普遍的。

據某地住宿製學校對學生的調查發現,總體上看,學生的品學發展狀況與學生的家庭富有狀況成反比。就是說,除個別情況外,一般說家裏給錢少的學生往往品學好,家裏給錢多的學生往往反而品學差。該校有兩個品學存在問題十分嚴重的學生,經調查,一個學生的月生活費為六七百,另一個超千元。而該校學生平均生活費為200元左右。於是,有關的學生家長困惑不解:錢沒少花,孩子怎麽反倒沒出息?

其實,這無需困惑不解,這是勢所必然,這是我們的家教陷入誤區的必然走向。

錢,可以造福,也可以致禍。

單就孩子的教育發展說,錢也有兩重性。把孩子養大成人,不能靠喝西北風。吃飯,穿衣,上學,讀書,哪一樣都要用錢,錢可以為孩子的成長帶來較便利的條件。可是,走向極端,指望以錢代教,以錢育人,以為隻要肯花錢,孩子就會發展得好,就陷入了嚴重的誤區。在我國的現代家教中,這個誤區是那樣危害著孩子:大人們有的用錢當成打開孩子心靈的萬能鑰匙,有的用錢表示自己對孩子的愛心,有的用錢來補償因繁忙而對孩子未盡的養育之責,有的用錢讓不大聽話的孩子乖巧些,有的用錢來鼓勵孩子考出好成績……到頭來讓孩子跟成人一起品嚐了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