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天才,就是對某種事物懷有強烈的興趣與滿腔熱情的人經過後天的努力練就而成的,隻要說這個孩子不是傻子或白癡,他們都很容易對事物產生興趣與熱情。換言之,孩子天生就具有對某些方麵或某一方麵的強烈熱情,他們一旦對某一方麵或某些事情入了迷,就會以驚人的勤奮和毅力去學習鑽研。當他們步入這一軌道,就會遵循雷馬克所說的“使用就會發達”的規律,使其能力得到驚人的發展。
有人說,天才的努力過程就像是在做遊戲,實際是說天才人物的努力是受其興趣驅使所激發的熱情,既然有興趣當然會樂此不疲。這種“遊戲”的努力往往能創造出一些意想不到的結果,也隻有“遊戲”才能使潛力得到發掘。
8歲的富爾頓經常與同伴劃竹篙小船到河裏去釣魚。當時還沒有汽船,當河水流得很急,船在逆水行進時,僅靠一根竹篙撐動的小船行動起來又緩慢又費勁,一次一次的勞累使愛動腦子的富爾頓開始思索:能不能製造一樣東西來幫人劃船?這樣既省了力氣,又可以節省時間。
這個想法一直盤旋在富爾頓的腦海裏,他煞費苦心地捕捉創造的靈感,決心把這個既像是玩具又像是機器的東西設計出來。但光憑想像是沒有用的,富爾頓一頭鑽進舅舅家的工棚中,利用那裏齊全的工具與材料,開始將自己的想法付諸於實踐。一鼓作氣地忙了七天,富爾頓帶回家一件新奇的玩意。
所有的人都很好奇,他們不明白這個東西是做什麽用的。富爾頓笑笑,把夥伴們帶到那條湍急的小河,他把那件東西裝在小船上,先用手搖動幾下,接著就聽到“突突突”的聲音響起來了,人們在船上也感覺到船的抖動,船尾有一股被攪動的浪花翻滾著。船開始自己行駛起來,而不要再用人來撐竹篙,不需要用人劃船了,船卻走得比往日快很多!夥伴們圍著富爾頓歡呼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