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底,離開學的日子很近了。我檢査了一下書包裏已經做過的暑假作業,發現還缺幾篇日記沒有寫。當初布置作業的學校是白雲街小學,可是我暑假之後就要去讀實驗附小,我不知道兩個學校的作業題目是不是一模一樣,人家實驗附小認不認我們白雲街小學的賬。唉,算了,不管它,我還是老老實實把手裏的作業寫完吧,這樣的話,就算兩個學校有不同,那也不是我的錯。
我已經打算好了,要寫一篇看3D電影的感想,還要寫一篇飼養菜青蟲的經過,這些都是我親身經曆過的事,比較有話可說。可是我忽然又想到,丁老師說養這些蟲子是不誠信,是弄虛作假欺騙人。那我到底還要不要寫出來呢?我不想新學校的老師看完我的日記後,認為我是個壞孩子。
我坐在飯桌上,咬著透明塑料的圓珠筆杆,把日記本的邊角揉成了幾片爛菜葉。我發現,“決定”是一個很要命的詞,它總喜歡把人折騰得七葷八素才放手。
這時候我聽到樓下有人喊我餘寶!餘寶!”
我扔下筆,飛奔到陽台上。樓下,小淩叔叔穿著一身淺藍色警服,戴著深藍色大蓋帽和一雙雪白的手套,站在水泥花壇邊,使勁地朝我揮手,示意我下樓。
太好了,幫我做決定的人來了。我可以問一問小淩叔叔:飼養菜青蟲的目的和飼養菜青蟲的經過,兩者是不是同一種性質的事?如果“目的”很不光彩的話,“經過”是不是也不能寫出來呢?
警察是最善於判斷是非的人,這事他一準能斷定。
不過我一出樓門,還沒有來得及開口,小淩立刻拉起我的手,拽著就走。他的臉色看起來無比嚴肅,邁步出門時又顯得腳步匆匆,嚇得我把想問的問題憋回到肚子裏。我一聲不響地跟著他走。他腿長,步子大,邁一步頂得上我兩步,我小跑著才能夠勉強跟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