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父母已經意識到了,運用鼓勵的手段可以促進孩子進步。於是五花八門的“鼓勵計”被用到了孩子身上,有些是精神上的,但更多的是物質上的。教育學家建議:教育孩子要以精神鼓勵為主。
生活中,我們常看到這樣的場景:“兒子,這次你要能考一百分,爸爸就送給你一輛最棒的模型車!”“你爭氣點兒,要是能進前三名,我就帶你去遊樂園玩!”這樣的對話繼續下去,若幹年後,也許就會發展成這樣:“我要是進了前十名,你們怎麽獎勵我?”“乖兒子,你要真進前十名,媽媽就帶你吃麥當勞,隨便你點!”“沒意思!我不吃麥當勞!我要耐克球鞋!”“可是,你不是已經有一雙了嗎?”“我不管,我就要!不給我買,我就……”多麽可悲!鼓勵變成了賄賂,孩子卻反過來勒索父母,這就是濫用物質鼓勵的結果。父母應當知道,獎勵是對孩子行為的積極評價,是父母教育孩子的一種重要手段。獎勵運用得好,不但可以增強孩子的自信心,而且還可鼓勵孩子不斷進步。但這種獎勵孩子的前提卻隻能是“當孩子有了某種具體的、實質性的積極行為,而父母又希望孩子持續下去的時候,才給予孩子物質獎勵”。那種隨便許諾,張口就要請孩子吃麥當勞的做法,實質上不是在獎勵孩子,而是明目張膽地賄賂孩子!
鼓勵對孩子的促進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但做父母的必須明白,對孩子的鼓勵並非一定都是物質上的、金錢上的,精神上的鼓勵更能讓孩子感受到來自父母的溫暖。
鄧超中學畢業後,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一所市重點高中。接到通知書的那一天晚上,鄧超問爸爸說:“爸,你和媽媽都答應過我,考上重點高中就給我個驚喜。怎麽樣?驚喜是什麽呀?”
爸爸回答說:“我和你媽媽對你的確有那樣的承諾。原來的計劃是要去北戴河旅遊,但現在我們要和你商量一下,是否可以不去旅遊,把那筆錢省下來,以你的名義捐贈給希望工程……”鄧超對爸爸的提議有點猶豫,媽媽接著說:“你能考上重點高中,我們都替你高興!也覺得應當帶你出去旅遊一趟,表示我們的獎勵。但我們慎重地想了想,覺得你剛上中學,今後的路還長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