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極致審美:晚明南方士人風雅錄

《曇花記》

在這起盛傳一時的風化案中,時人對屠隆多抱同情態度,對那個挾私構陷的俞顯卿,則大多視之為反複無常的小人。據屠隆自稱,他與俞顯卿一起被逐出京城的這天,午門下擠滿了圍觀的人群,連那些緹騎都對俞切齒痛罵,打在此人身上的板子比落在自己身上的要多得多。但此案無關政局博弈,不過牽涉兩個下層文官的恩怨,來京城才一年多(準確地說是一年零兩個月)的屠隆又沒什麽根基,終於也沒有人為他奏章鳴冤。兩個當事人,俞顯卿不顧牌路,暗箭傷人,最後搬起石頭砸了自己腳,自是小人遭報,屠隆被他捏住道德上的軟肋,自然也是百口莫辯。要知道,本朝太祖起於草莽,視法度為無物,近兩百年來對文官階層的鉗製,靠的就不是法律的謹嚴而是道德標準,一個官員,隻要被人踩住了私德的影子,他在政壇上基本上也就玩完了。

查屠隆在青浦知縣任上的五年間,他與俞顯卿一開始並不是水火不相容。萬曆八年(1580)屠知縣帶頭捐款倡議修建兩陸祠(為紀念西晉時當地的兩個辭賦作家陸機和陸雲而建),作為地方縉紳的俞主動捐田土作祠基,博得了屠隆好感,嘉許他為“好義有誌者”,並親筆寫入了祠堂的碑記,勒石以銘。然而短短幾年,兩人關係為什麽會陷入如此僵局?屠隆說的“宿憾”又是緣何引發呢?屠隆說,隨著交往的深入,他發現俞顯卿此人的道德品藻大有問題,兩人關係惡化的原因,一是俞“暴橫把持,鄉間切齒”,自己曾以法裁之,二是“詩文相忌,積成仇恨”。[92]因先前有過這些過節,這個睚眥必報的小人一直在伺機報複,剛入京沒多久,他就被此人給盯上了,“仇人欲甘心不佞之日久,自某之入京,日夜偵不佞行事”[93]。屠隆還說,俞顯卿初任刑部主事,就構陷本部尚書潘季馴,排擠同僚,風波百出,搞得同僚都畏之如蛇蠍,自己不過是看不下去說了幾句公道話,哪曉得傳入俞的耳中,把他的仇恨之火扇得更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