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生,是對自己負責任的修行

§月光是照在臉上還是後腦勺上

林肯在當美國總統之前,是一位有名的律師。

他青年時代有一位朋友,名叫漢納·阿姆斯特朗。漢納不幸早死,留下妻子和兒子威廉,生活很苦。有一天,林肯忽然在報上看到一條消息說,威廉被控告犯謀財害命罪。林肯知道這孩子很善良,不會殺人,於是毛遂自薦免費打這場官司。

他仔細查閱了全部案卷,勘察了現場,掌握了全部證據。原告方麵的一位證人——查爾斯·艾倫在陪審團麵前發誓說:他曾親眼看見威廉和一個名叫梅茨克的人鬥毆,時間是8月29日夜裏11點鍾,正值明月當空。月光下,他看見威廉用流星錘擊中梅茨克,隨後把流星錘扔掉。

審判中,林肯針對上述關鍵性證詞當庭對艾倫發問——

林肯:你發誓說你認清了小阿姆斯特朗(即威廉)?

艾倫:是的。

林肯:你在草堆後麵,小阿姆斯特朗在大樹後麵,相距二、三十米,你能看得清楚嗎?

艾倫:看得很清楚。因為月光很亮,完全可以在二、三十米內認清目標。

林肯:你肯定不是從衣著上認清他的嗎?

艾倫:完全不是從衣著方麵。我肯定是看清了他的臉蛋,因為月光正照在他的臉上。

林肯:具體的時間你也可以肯定嗎?

艾倫:完全可以肯定。因為我回到屋裏時,看了看時鍾,那時是11點15分。

林肯:你擔保你說的完全是事實嗎?

艾倫:我可以發誓,我說的完全是事實。

林肯:謝謝你,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然後,林肯派人取來一本曆書。這本深受美國廣大群眾所喜愛的曆書表明,1857年8月29日午夜前3分鍾,即夜間11點57分,月亮早已經看不見了。林肯於是痛揭艾倫的謊言:

“全體女士們和先生們,親愛的陪審官先生們,我不能不告訴你們,這個證人艾倫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