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讓不少人感到那麽神秘莫測。其實,夢也是一種想象,屬於無意想象。
現代心理學研究認為,夢是大腦皮層活動的一種內容和方式,是暫時神經聯係在無意識狀態下的活躍與改組,是一種正常的心理現象,是無意想象的一種特殊形式。我們人的睡眠,一個晚上要經過幾個時相,就是快波睡眠和慢波睡眠交替進行,也就是一會兒淺睡,一會兒深睡。做夢多出現在深睡階段。這意味著做夢正是睡得好的時候。心理學的研究還發現,人人都做夢。一般人睡醒後,立即受到日常生活中各種刺激信息的作用,所以把夢境忘了。有的時候,人直接從夢境中醒來,或者夢境引起的情緒體驗很強烈,對夢境就記憶猶新。因此,即使是常說從來無夢的人,如果注意自我觀察,也會發現經常做夢。
精神分析心理學又告訴我們,夢的意義就在於通過欲望的滿足,排除了幹擾睡眠的心理刺激,讓人得以做夢與安睡兩不誤。如果沒有夢,那麽,大大小小的欲望就會讓我們無法安睡了。即使我們有時在夢中感到不安和焦慮,也一樣可以讓做夢和睡眠兩不誤。我們在睡眠中會自我安慰說“這不過是個夢”,然後繼續酣睡不醒。因此,如果打個比方,我們可以這樣說,夢是睡眠的守護人,保護我們的睡眠不受到刺激的幹擾。
睡夢這個守護人,隻有在它感到力量不能單獨抵抗幹擾或其它危險的時候,才不得不喚醒夢者。正如值夜的人本來是保護人的睡眠的,但發現危險嚴重,就不得不叫醒熟睡中的人們了。即使因為夢醒使夜間睡眠中斷好幾次,做夢和睡眠仍然可以和諧共處。這正如我們都知道的,正在哺乳的母親,夜間睡眠欲望的滿足與對嬰兒保持一定注意,二者是可以和平共處的。就是這樣,我們從睡夢中醒來,片刻後又可以立即入睡。這就像一個人在睡眠中趕走一隻蒼蠅一樣,是一種基本不影響睡眠的特定的覺醒狀態。所以,我們也不必為從夢中醒來而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