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與衝突的價值
大多數人對於“衝突”,都懷有一種矛盾的心情。這種矛盾的心情表現為:
從一方麵(正麵)來說,我們經常會沉迷於衝突之中。因為我們能在衝突中求得進步與成功,即得到有意義的收獲和獎勵,比如,“外附的激勵”“內在的激勵”。以運動為例,有些人以參加運動為享樂,有些人則以觀眾的身份,通過觀看體育運動比賽而獲得享樂,還有的人可以做到這兩者兼得。
當我們參加一項運動並獲勝時,我們能得到人們的讚譽和社會地位,這就是“外附的激勵”。如果是職業運動選手,則能通過獲勝贏得獎金,追求更大的“外附的激勵”。此外,還有“內在的激勵”。獲勝這件事本身,對很多人是一種極大的“內在的激勵”。即使身為觀眾,我們也能從獲勝選手喜悅的表情上獲得視覺享受,獲得內在激勵,而且我們經常能對某個運動選手或某個隊伍發生“認同”。當他們勝利時,我們會興高采烈,手舞足蹈;當他們失敗時,我們也會跟著沮喪。
甚至於,有些沒有對手的衝突,也能有上麵所說的正麵作用。雖然沒有對手,但我們會自己創造出一種競爭性的狀況來,從而也能讓我們獲得“內在的激勵”。例如,我們會建立一種標準,再通過努力來超越這個標準,因而獲得成就感、勝利感。高爾夫球便是含有這種沒有對手的“個人衝突”的成分。有時候有了對手,這種“個人衝突”依然存在。
在組織的生命中,各種衝突往往都會產生種種“外附的激勵”和“內在的激勵”。比如,公司能在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全體公司成員就會獲得一種“內在的激勵”。又比如,組織內部的勝利,也是一種競爭。還有問題的解決,包括各種困難和障礙的克服,同樣是一種競爭。這種競爭所代表的勝敗的衝突,有可能是完全沒有對手的衝突,比如,機器出故障了,工程師通過努力排除了故障;銷售人員達成了公司定下的銷售目標等;也可能是涉及對手的衝突,比如,一個小組打破了另一個小組創下的銷售紀錄,一個人找出了比別人更好的解決問題的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