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41年四月,民族英雄嶽飛遭陷害,被屏蔽於軍隊之外,朝廷為穩其心,授予樞密副使虛職。同年7月,南宋當局授意“檢察機關”介入彈劾,監察禦史萬俟卨(mò qí xiè)親自上陣對嶽飛刑訊逼供,終以“莫須有”罪名判處嶽飛死刑,製造了一幕千古奇冤。
嶽飛之死,罪在南宋當局,罪在趙構與秦檜的合謀,這已成曆史定論,無須再議。另外,嶽飛也有過逃生的機會,隻是他自己放棄了。據趙炎對《宋史》的研讀,從被陷害到彈劾,其中有三個月時間,與嶽飛同時被陷害的韓世忠和張俊,都能認清時勢及時韜晦,躲過一劫,獨嶽飛以一己之力作了悲劇性的最後一搏,可見他是抱著必死之心的,這個話題留到以後再說。本文隻探討嶽飛被陷害的原因:政治路線和軍事路線的雙重硬傷。
嶽飛秉行的政治路線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收複中原,驅除韃虜。這個路線本身沒有錯,既表達了被壓迫民族的整體要求,又堅持了崇高的民族氣節,可惜的是,嶽飛不是路線的最終製定者和決策者,他秉行的路線有悖於朝廷的基本政治路線——求和偏安,也就是說,嶽飛犯了“路線錯誤”。
拐點一:曆史告訴我們,在任何時期犯了路線錯誤,都將是致命的,這就決定了嶽飛等主戰派的任何掙紮都將徒勞無功,“三十功名塵與土”的結局勢在必然。
關於朝廷的基本政治路線,嶽飛不是不知道,而是不願意執行,這一點不能不讓趙構和秦檜對他抱恨。建炎元年,趙構剛剛登基,嶽飛就上書北伐,還請求皇帝禦駕親征,遭到趙構的否決,明以“越職”為由罷了嶽飛的官,其實是在暗示嶽飛不要這麽執著,朝廷的政治路線已經定了。其後,趙構雖然支持主戰派打了不少勝仗,重用了嶽飛、韓世忠等武將,但目的依然出於自衛,出於求和而不得,並沒有改變其基本路線。按說,趙構待嶽飛不薄,為防止他犯路線錯誤,出兵前,趙構特地下手詔,告誡他隻需收複偽齊所奪之地,千萬不可領兵北上觸犯金人,否則就算立下戰功也定要嚴懲。可是,嶽飛就是不開竅,多次當麵頂撞趙構和秦檜,反對與金議和。他對趙構明確表示:“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謀國不善,恐貽後世譏議。”這一義正詞嚴的“路線錯誤”不禁使趙構對嶽飛心生嫌忌,還大大地得罪了丞相秦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