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就在曆史拐彎兒處

§古代地方官如何救濟乞討兒童

政策支持古代社會的法製不是很健全,完全依靠法典是無法開展有效行政的,所以,不少地方官會根據地方特點,因地製宜,製定各種各樣的政策來支持行政,提高執行力。

拐點一:最早在南北朝時期,各地政府就開始製定政策修建六疾館和孤獨園,其中六疾館救濟的難民類別就包括乞討兒童。唐代武宗時期,救濟乞討兒童工作開始由宗教團體主辦改為各地方官主辦。

宋承襲唐舊製,並擴大了官辦救濟機構的規模,“慈幼事業”尤為突出。其專門設施有慈幼局、慈幼莊、嬰兒局等。大奸臣蔡京為相時,曾在全國普遍設立“安濟坊”,以救濟貧病老人,當然,乞討、流浪兒童也大量得到救濟,它取意於蘇軾早年在杭州以私人捐款設置的義診“安樂坊”,由各地方官具體執行。

自宋代設立慈幼局、嬰兒局後,曆代都有全嬰堂、育嬰堂的曆史記載。明清以後,地方官履新按臨,都要仔細過問善堂設立位置,並核對在籍名單和撥補實數。

因為有了政策的支持,地方官可以自行截留一部分稅款,用於乞討兒童的救濟。如曆史上非常有名的範仲淹的“義田”、劉宰的“粥局”、朱熹的社倉等救濟事業,都是在相關政策的支持下出現的。

輿論導向古代資訊業雖然落後,但是,各地方官依然有自己的辦法,他們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宣傳,以道德為主要突破口積極開展輿論導向,呼籲全社會關注民生疾苦。如孔子和孟子在做官時倡導仁愛和仁術,墨子主張“兼愛”,提倡“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賤,詐不欺愚”,“多財,財以分貧也”,“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若此,則饑者得食,寒者得衣,亂者得治”。這樣的輿論導向,對今天之打拐和救濟乞討兒童同樣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