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個人是沒有過失的,隻要有了過失之後勇於去改正,前途依然陽光,但若徒有感傷而不從事切實的補救工作,則是最不可取的!娜塔莎多年以來一直被嚴重的抑鬱困擾著。娜塔莎的問題是,她一直為13歲那年兩次順手偷了商店的東西而耿耿於懷,盡管從那以後娜塔莎一直都小心翼翼地保持著誠實,但她始終抹不去關於那兩次“不良事件”的記憶。內疚所引發的不良想法讓她苦惱萬分:“我是一個賊!我是一個騙子!我不是一個好人!我是一個壞家夥!”內疚所帶來的苦惱如此巨大,以至於她每天晚上都要向上帝做祈禱,請求上帝讓她在睡夢中死去。每天早上,當她醒來時,她都會感到非常的失望,她對自己說:“我是這麽壞的一個人,連上帝都不要我。”在極度沮喪中,她終於拿起了丈夫的手槍,對準自己的心髒,扣動了扳機……槍沒有響,子彈也沒有射出來。她沒有用好槍,她感到徹底被打敗了:她連自己也殺不了,她放下槍,絕望地哭了……
人很容易被負疚感左右,在人性文化中,內疚被當做一種有效的控製手段加以運用。我們應當汲取過去的經驗教訓,而決不能總在陰影下活著,內疚是對錯誤的反省,是人性中積極的一麵,但卻屬於情緒的消極一麵。我們應該分清這二者之間的關係,反省之後迅速行動起來,把消極的一麵變積極,讓積極的一麵變得更積極。
在過錯發生之後,要及時走出感傷的陰影,不要長期沉浸在內疚之中,讓身心備受折磨,過去的已經過去,再內疚也於事無補,要拾起生活的勇氣,昂揚奔向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