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我家。我走出門,看見芬奇躺在前院的草坪上,閉著眼睛,穿著黑靴的兩隻腳在腳踝處交疊起來。他的腳踏車倒在一旁,一半在草坪,另一半在街上。
我踢了踢他的鞋跟:“你在這兒待了一整夜?”
他睜開眼睛:“這麽說你知道我在這裏了?不過容我多說一句,站在這裏被人忽視的滋味真的很難講,尤其還是在這種像北極一樣冷的天氣裏。”他自己撐著身子站起來,背上書包,扶起車,“後來還做噩夢了嗎?”
“沒有。”
我把勒羅伊從車庫裏推出來的時候,芬奇已經騎上車順著車道下去了:“那麽我們往哪兒騎?”
“學校。”
“我是說明天我們去旅行的時候。除非你已經有了別的安排。”
他說得好像知道我沒有似的。我想到了瑞安和汽車電影院。我還沒有給他回複是去還是不去。“我不知道明天有沒有空。”我們蹬著車朝學校騎去,芬奇朝前衝一段;然後折回來,再往前衝一段,再折回來。
本來一路上都很平靜,直到他說:“我剛才在想,作為你的監護人和你的救命恩人,我應該知道出事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麽。”
勒羅伊歪了歪,芬奇伸手穩住車和我。那股電流又開始在我身上亂竄,和之前一樣,然後我又重新把穩了車子。他扶著我的車座又帶著我騎了一會兒。我一直睜大眼睛尋找阿曼達或者蘇茲的影子,因為我心裏很清楚這幅畫麵在別人眼中會是什麽樣子。
“所以到底發生了什麽?”我討厭他就這樣提起那場車禍,仿佛談論那件事沒什麽大不了,“如果你告訴我那天晚上的事,我就告訴你我身上的傷疤是怎麽來的。”
“你為什麽想要知道?”
“因為我喜歡你。不是花前月下,情愛的那種,而是美國地理課同學的同窗之情。而且也因為把那件事講出來會對你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