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現在,出去漫遊已經真正成了一個開車找地方約會的借口。我告訴自己我還沒有準備好,因為對我來說性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即便我有幾個朋友在九年級的時候就已經吃了禁果。但問題是,我的身體感覺到有一股陌生、迫切的力量將我拉向芬奇,好像覺得目前還不夠。我在自己的萌芽公告板上又加了一欄——**——然後在我們的漫遊本上又寫了幾頁內容,它現在已經慢慢變成我自己的日記、共鳴板、領地,用來記錄頭腦風暴的素材,給那本新的電子雜誌。
在我和阿曼達成為泛泛之交前,我記得有一次在她家過夜,跟她幾個哥哥聊天。他們告訴我們哪些女孩是能上的婊子,哪些是絕對不能開玩笑的。我們當天晚上在那裏的幾個姑娘都在用心聆聽,因為我們其他這些人都沒有哥哥。當就剩我們幾個姑娘的時候,阿曼達說:“看起來唯一的辦法就是和一個男孩永遠在一起。”可是永遠就能有一個美好的結局嗎?
星期六上午,芬奇來接我,他臉上還有一點打過架的痕跡。我們沒有開到很遠的地方,隻去了植物園。我們把車停好以後,在他伸手來抱我之前,我說:“你和流浪歐是怎麽回事?”
“你怎麽知道流浪歐的事的?”
“瑞安告訴我的。而且很顯然你和人打過架。”
“這樣有沒有讓我看起來更性感一點?”
“認真點兒。到底怎麽回事?”
“沒什麽好擔心的。他一直就是個渾蛋。天大的驚喜對不對?現在,要是我們聊他聊完了,我就要做我心裏想的事了。”他爬到小渾蛋的後座,然後把我拉過去。
我覺得我活著就是為了這一刻——當我即將躺在他的身下,當我知道自己準備好迎接即將要發生的事情,當他的皮膚貼著我的,他的嘴唇吻著我的,當他撫摩我那股電流流過我全身的時刻。那種感覺就好像這一天經曆過的其他時間就為了期盼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