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不是為她或是為他爸爸或是為凱特或是為黛卡。我去,是為我自己。或許是因為我知道,多多少少,我會找到什麽。或是因為我知道無論我找到什麽都會是我的錯。畢竟,他不得不放棄自己的衣櫃全都是因為我。我是那個把一切告訴我的父母背棄他的信任,將他逼出那裏的人。如果不是我,他可能永遠都不會離開那裏。而且,我跟自己說,芬奇肯定希望去找他的人是我。
我給爸媽打電話,告訴他們我一會兒再回家,我有事必須要做,然後我就掛了爸爸的電話,雖然他還在不停盤問我,然後開車走了。我開得比平時要快,我不用看地圖也記得路。我特別冷靜,冷靜得出奇,好像開車的是別人。我沒有開音樂。這說明我有多麽聚精會神要趕去那裏。
“如果藍色可以永恒,如果那洞可以永恒。”
沒有什麽能夠讓他永遠活著。
我第一眼看見的是小渾蛋,就停在路邊,右邊的兩個車輪,前輪和後輪,全都壓上了路堤。我將車停在後麵,熄了火。坐在車上。
我可以現在就開車離開。如果我開車離開,西奧多·芬奇就還在這個世界的某一個地方,活生生地四處漫遊,雖然沒有我陪伴。我的手指放在點火器上。
開走吧。
我下了車,太陽對於印第安納的四月天來說太過溫暖。在經曆了過去幾個月灰蒙蒙的天氣之後,春始那天除外,天終於變得蔚藍。我將自己的外套留在車裏。
我走過“嚴禁非法闖入”的路牌和坐落在道路盡頭的房子,走上車道。我爬上路基,順著山坡下來,走到寬闊的圓湖旁邊,湖水湛藍,周圍樹林環繞。我不知道自己第一次來的時候怎麽沒有發現這一點——這湖藍得就像他的眼睛。
這裏那麽空曠、那麽寧靜,我幾乎要掉頭跑回自己的車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