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誰說你懂管人管事

§9.高明的管理者不會把權力一放了之

絕對地看待問題是管理工作的大忌,就授權來說,把權力下放給下屬,切不可做“甩手掌櫃”,不管你對下屬多麽信任,在一些關鍵問題上該過問的一定要過問。

許多管理者常常會將信任與放任混為一談。放任員工的後果是:不但把放權的成績衝得一幹二淨,還會殃及整個企業。身為管理者不可不防!

有的領導每次向員工交代任務時總是說:“這項工作就全拜托你了,一切都由你做主,不必向我請示,隻要在月底前告訴我一聲就可以了。”這種授權法會讓員工們感到,無論我怎麽處理,領導都無所謂,可見對這項工作並不重視,就算是最後做好了,也沒什麽意思。領導把這樣的任務交給我,不是分明小看我嗎?

不負責任地下放職權,不僅不會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反而會適得其反,引起他們的不滿。

對放任進行預防的最好辦法,就是監督。

高明的授權法是既要下放一定的權力給員工,又不能給他們以不受重視的感覺;既要檢查督促員工的工作,又不能使員工感到有名無權。若想成為一名優秀的領導人,就必須深諳此道。

有一位在工作中經常成功地運用授權的公司主管這樣描述他的工作職責:我每天的工作成分,有95%是為了未來5年、10年、20年作預先計劃,換句話說,是為未來而工作。至於那些已經試辦並有成例的事我很少插手,最多隻管5%的事務,其餘都歸下屬人員去做和負責,我隻定期花少量時間去檢查他們的進展如何。

授權之後,主管的角色由工作的實施者變成工作的控製者,隻有完成這一角色轉換,授權才能走上合理、有效運行的軌道。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管理者都能意識到這種轉變,他們還不知道怎樣在具體工作之外,獲取有關工作的重要信息,實施有效的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