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形式是公司賴以存在的骨架,是命令得以傳布的渠道。組織形式不健全,管理者就無法使其指揮發生功效。
一個人受其能力所限,所能指揮的人員必定有一定的限度,直接管理4~6人為宜。
日本著名管理專家山本成二就提出,主管的要素有三:人為;目標的貫徹;各自的自發行動。
所謂“人為”,意思是指附加於人的行動,“為了有效地發揮組織的力量,必須適當地限製部下的自由意誌”。
管理者必須明白,領導力就是建立在這種冷酷的事實之上,而且必須了解到,意誌的自由不願意受到限製,此乃人類的本能,所以應該盡可能減少這種限製,進而減少這種限製對部下產生的心理上的刺激。
因此,管理者應該多運用積極的刺激,而不能用消極的刺激。甚至要使人類生理上動物本能的部分也能均衡地運作,以使部下不至於產生意誌的自由受到限製的不愉快感覺。
這一點,可以說是管理者領導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
以平常人而論,如果桌上擺三四部電話,尚可以應付得來,如果超過了六部電話,連哪一個在響大概都分不清楚。
同樣,如果要使數人同時運作,就得適當地加以分組。以一個2000人的公司為例,可以分成5個部門,一個部門又可以分為4個科,一個科又可分5個股,每股之下再分4個組,這樣最小的組織單元就僅有5個人。適當地把權責委任給各部門經理、科長、股長、組長,那麽指揮2000人,就如同指揮4~5個人一般輕鬆。
軍隊的組織常采用三三製,這樣的組織最容易指揮,辦公室、工廠自不必像軍隊那麽嚴謹,可以稍微放鬆些。
比如說,一個工長如果管理20名車床工的話,他可以把他們分為3個組,自己隻需指揮3個組長即可。
指揮的人數與號令、命令、訓令之間有很大的關係。體操的號令,隻要通過麥克風,一個人就可以指揮幾萬人,因為集體操的動作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