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視“理所當然”觀念——沒有什麽事情是“必須做到”的
楊先生是一位在北京生活和工作的工薪族,不久前他給我的機構發來一封郵件。他的問題與理想有關:“為什麽我無法實現自己的理想?我努力工作,從不偷懶;我人品端正,為人誠實守信,深受朋友和同事的尊重;我熱愛這座城市,守規矩,也有同情心,可距離自己的目標卻越來越遠。”
他給了自己太大的心理壓力,因為他覺得下麵這些目標都是自己應該達到的:
買輛汽車——剛考完車本,但買車尚有一段距離,對月薪不足6000元人民幣的楊先生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買房和定居北京——這是他在北京讀大學時就定下的目標,可惜現在看起來也是遙遙無期。
成立自己的公司——這是他的遠景目標,但他悲觀地說:“對一個連車都買不起的人而言,夢想開公司現實嗎?”
楊先生還有許多夢想,都寫在他的夢想清單上。這是他的人生硬指標,是他認為自己必須實現的目標。但是,現實往往很無情。楊先生大學畢業後沒能找到理想的工作,隻好屈居於一家規模較小的民營公司,工作四年了仍是部門的普通職員,收入遠未達到當初的計劃。四年前,當他剛參加工作時,寫在計劃上的路線圖是:
“第一年我要拿到8000元的月薪,第二年必須過萬,第三年我要成為公司的中層管理者,第四年我就可以離職創業了。對我來說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從小到大成績都很優秀,留在北京也是自然的,我是家人的希望。”
但是,現在這一切都成了“笑話”。巨大的壓力讓楊先生患上了嚴重的焦慮症,理想的美好和現實的殘酷使他很難接受現狀。從心理上講,他進退兩難;從理想上講,他不甘心。因此,楊先生希望我給他一些建議,幫助他選擇一條“正確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