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道德經·第四十八章》
【釋義】
治理天下經常用清靜無為的方法,如果政治措施繁多嚴苛,就不足以治理天下了。
【智慧解析】
道家認為,一切有為之治都會使天下之人“**其性”而“遷其德”,因此“君子不得已而蒞臨天下”就應當“莫若無為”。無為,然後能無不為;無為,然後能有作為。
統治者應該以清靜無為、無欲無爭規正自身,人民就自然地回歸於淳樸,社會就自然地趨於安定,國家自會呈現國富民安的太平盛世;相反地,如果事必躬親,經常有事需要處理,就不能治理天下了。
“有為”與“無為”兩個看似相反的作為,其實是相互貫通的。順應客觀,無為而治,並非完全聽天由命,任人擺布,而是在順應客觀的同時,主動地、策略地、樂觀地、自覺地去駕馭現實環境中所遇到的矛盾,並製定合理的方針、策略。
所以,“無為而治”,其實是貌似無為,實則有為,是眼下無為、長遠有為的一種為政策略。“有為而治”和“無為而治”符合辯證法的原理。“有為”是手段,“無為”也是手段,“治”才是目的。表麵看來,“有為”和“無為”似乎是不相容的,但作為工作方法來看,它們卻能夠殊途同歸,共同達到“治”的目的。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生產規模的擴大和部門層次的增多,一個高層(相對來說)的領導者即使精明強幹,能力超群,也是無法事必躬親,樣樣“有為”的。他必須忽略可以忽略的東西,做到大事“有為”,小事“無為”。
那麽,領導者如何做好“有為”與“無為”呢?
領導者隻需在事情的開始階段表現出“有為”來。實踐證明:很多事情不必領導者事必躬親,而隻需要在開始表示一個態度就可以了。這種表態可叫“拍板”,也可叫“決策”,算是“有為”的舉動。領導者僅在工程之始參加的“奠基儀式”“開工動員”等就是屬於此類性質。